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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游击队:螺丝拧不紧 老板随意扣两天工钱

来源:青岛早报-- 2013-12-23 13:41:12 字号:TT

    临近年末,在外忙活了一年的农民工,希望顺利地拿到工资回家过年,青岛公益组织“小陈热线”在讨薪过程中也在发挥着自己的力量。不过在帮助农民工讨回工钱过程中,“小陈热线”工作人员发现不少打零工者成了今年讨薪人群中的主要群体。昨天,早报记者联合“小陈热线”调查发现,有三成农民工钟爱打零工,但他们多数不会签订相关的协议或者劳动合同,给自己的维权带来难度。

    工头失踪工钱没了着落

    “工头消失快半个月了,一直联系不上,我们的工钱该找谁要啊。”近日,早报热线82888000接到工人吴先生的来电求助,电话里吴先生显得很委屈。吴先生告诉记者,来自安徽的他在青打工已经两年了,之前一直都是在固定的工地打工。工作了一段时间后,有工友看到他瓦工、木工、电工都会做一些,于是建议他到零工市场试试,工友们告诉他这样可以赚得多一些。抱着试试看的想法,吴先生到劳务市场试了试,结果当天就让他赚到了平时一天两倍的工资。“一开始确实尝到点甜头,也不用受人管制,关键是工资都是日结或者干完活接着就给。”吴先生告诉记者,起初打零工的日子让他干得确实很舒心,但慢慢地一些麻烦事也接着来了。吴先生表示,干零工的一年多时间里,他几乎遇到了所有能够遇到的问题,最集中的就是因为打零工者多不与老板签合同,干完了活老板就以各种理由克扣薪水,“有一次一个老板说我螺丝拧得不紧就扣了我300块钱,这可是我两天的工钱啊。”吴先生说。

    三成农民工喜欢打零工

    昨天上午8时左右,记者来到长春路和内蒙古路路口的自发劳务市场,看到有近百名农民工已经冒着寒冷的天气,在此等候雇主的到来。除此之外,也有不少农民工面前摆放着“瓦工”、“漆工”、“电工”等工种的牌子。“跟着老家的一个包工头在工地上干了差不多3个月的活,现在钱还没给我们,天天在住的地方闲着也不是那么回事,就出来看看能不能找点零活,顺便等着要工钱。”在马路边靠活的张师傅介绍说。

    在探访过程中,记者随机采访了40名农民工,其中有10多人表示他们主要是做零工,也有一些人表示他们会在农忙时选择做零工,等农忙结束便到工地上干长工。说起“钟爱”做零工的原因,来自临沂的赵师傅向记者道出了其中的缘由。“找我们干零工的一般都是个人,时间不会太长,也就是两三天,短的半天就可以干完了,工钱基本上也是当天干完当天结算。在工地上干活可能要好几个月才能拿到工资。”赵师傅告诉记者,这种可以拿到 “现钱”的活让他更有安全感。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做零工平均下来每天的收入不会比工地上低,平均下来一天能赚到150元。除此之外,自由支配时间比较多,农忙时节可以随时回家,平时也不会受到包工头的限制。

    没有合同维权举步维艰

    自今年早报讨薪热线82888000开通以来,接到众多劳动者来电求助,其中干零工要不到钱的人占了很大一部分。他们与工头之间只是口头协议,对工头的身份、家庭住址也不了解,有的甚至连工头的真实姓名也说不出,这让讨薪变得举步维艰。除了早报热线外,进入10月份以来,小陈热线13808972129平均每天会接到20多个讨薪电话。小陈热线负责人陈明钰综合观察发现,与以往相比,今年电话前来求助讨薪的劳动者中一半以上都是打零工的。

    “从去年开始就有这样的变化了,打零工的越来越多。”陈明钰告诉记者。对于工人们钟爱打零工的原因,陈明钰表示,打零工多是日结或周结,被工人们认为可以降低风险,即使遭遇欠薪损失也相对小一些。这种现象让陈明钰感到担忧,“说白了,就是劳动者和公司单位的信任感缺失了,这是非常不好的,不仅是对用人单位不利,对工人更不利。”陈明钰认为,打零工单纯地追求眼前利益,劳动者无法长远地看到自己以后上了年纪该怎么办,保险和社会福利的缺失让许多劳动者将来会面临老无所依的困境。(记者 王晓先 王世锋 见习记者 杨博文 实习生 於笑笑)

    【相关新闻】

    恶意欠薪将被曝光

    人社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等10部门将联手,严打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我市相应的10个部门也已开始工资支付专项检查行动。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近期将组织督查组,到农民工较多的建设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企业以及其他发生过工资拖欠企业检查,对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严重的可吊销营业执照。

    据了解,下一步市人社局等部门将组成4个联合督查组赴各区市督导检查,以农民工较多的建设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企业以及其他发生过工资拖欠企业为重点,进一步加大监控和执法检查力度。对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将坚持“快立案、快调查、快结案”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处以罚款;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情形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将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对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还将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记者 陈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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