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3月4日讯 近日有网友反映,在大众点评网上团购的餐饮消费无法开发票,本网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市民李先生在网上看到有家君港茶餐厅,位于崂山区大拇指广场楼上。面值100元的代金券只需要85元,还不需要预约,相当于85折,他当即团购了两张。就餐时他共消费了209元,使用了两张团购券,外加9元现金。饭后他索要发票,店家表示只能给那9元现金开发票,其余团购的部分没有发票。
有些郁闷的李先生回家后查看网页,页面上清晰注明了“如需团购券发票,请在消费时向商户提出”。李先生随后拨打了大众点评网的客服电话,网站表示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提供发票,但发票的种类是“技术服务类”,无法提供餐饮发票。
采访中记者发现,团购不提供发票的现象并非个例。百丽广场一家名为“暹罗椰林”的餐厅经营东南亚菜,代金券的团购价格低至77折,且同样不需预约,这使得店内的食客多数是团购而来。而这家饭店直接在门口贴出了所谓的温馨提示——“本店暂不支持发票服务”。
记者致电大众点评网客服,针对发票问题进行了详细咨询。接线员给出了这样的解释:任何种类的团购消费店家都应该现场提供发票;如果店家不给开,网站可以提供,但只有技术服务类的发票;无论金额大小,网站在消费者提出开发票要求后会快递给客户,通常需要10个工作日;如果网站和商家的团购活动结束,则即使客户已经消费也无法再提供发票。遗憾的是,如果客户执意索要餐饮发票而商户又拒开的话,网站也没有办法,也无法协调,更没有指出会对商户有何种处罚。
餐饮业内人士李小姐分析说:“大众点评网的回复给人一种‘不主动、不拒绝’的感觉,原因在于不少客户认可团购得到了实惠,就觉得发票要不要无所谓了,而且团购消费的主要是个人,真正需要报销的人并不多。但无论如何既然是餐饮消费,商家就理应提供餐饮发票。吃在口中的东西涉及到安全,只有发票才是最有效的维权凭证。”
在酒店工作过的赵先生说:“餐饮发票和技术服务类发票差别很大,税率上会有不小的差额,两者的无序替换势必会存在利益空间。建议大家都养成再小的消费也要索取发票的习惯,这样一来商家也好、团购网站也好一定会自觉做好服务,否则10块钱的发票也要发快递的话,团购网站估计养不起物流公司。”(青岛新闻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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