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清•雍正工本《上谕 军令条约》满汉全本】 清朝开国之初,为严肃军纪,每遇出征行军,都要颁布或重申军令,入关以后亦未松懈,至道光末年,凡两次钦颁条约纪律,一为雍正九年(1731年)颁布的<上谕军令条约>,一为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颁布的<行军纪律>。入关前后历次颁布的军令,或为“律例”、“则例”吸收,或为地方大臣请旨载入营制文献并予以刊刻,然而流传至今的文本并不多见.
此军令为雍正九年的初本,分别用满汉两种文字刊印,并用黄纸做封面,尽显皇家气象。此为军事条令,对满洲、蒙古、绿旗士兵行军、驻营作战进行规范,并惩罚方式。值得注意的是对违犯同一条例的满洲和蒙古士兵与绿旗士兵惩罚尺度不一,当时统治者的民族政策由此可见一斑。八旗军有满汉之分,故以满汉两种文字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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