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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早饭喝酒开胃出门就骑摩托 自称酒依赖

来源:青岛晚报-- 2014-04-03 15:54:34 字号:TT

    “习惯了,早上不喝杯酒感觉就吃不下饭去。 ”昨天,在胶州市朱诸路上,摩托车司机徐某很自然地说出了这么一句话,却让民警听得直为他捏把汗。徐某有早上喝酒的习惯,昨天早上,他在喝了些白酒及一瓶啤酒后驾驶摩托车上路,结果被胶州交警大队的民警查获。

    昨晨7时许,民警正在朱诸路与铺董路路口执勤,突然一辆无牌二轮摩托车驶来,车速时快时慢像是在躲避民警,民警觉得可疑,遂上前将该车拦停。在民警检查时,一股酒气从司机口中飘了出来。“这么早就喝酒了啊? ”执勤民警有些惊讶。 “习惯了,每天早上都喝点。 ”司机回答得倒是很坦然。民警又问道:“不知道喝酒不能开车吗? ”“没事,我一直是早上喝酒的啊。 ”该司机回答说。 “出示一下你的证件吧。 ”民警转入正题。 “没有。 ”该司机的回答依然干脆利落。随后,民警将该司机带回中队调查。

    经查询,司机徐某属于无证驾驶,所骑的摩托车没有办理牌照,对酒精呼气检测显示体内酒精含量为 58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据徐某交代,早晨起床后喝点酒,吃饭时再喝点酒,然后骑摩托车去上班,这一生活习惯已经持续了两三年。 “我一般一次能喝一两斤的白酒,今天早上我喝了一两左右的白酒,吃早饭的时候又喝了一瓶啤酒,没有酒我根本就吃不下饭去。 ”徐某说自己的酒量很大,已经形成了“酒依赖”。

    当得知交警部门要给予他行政拘留的处罚时,徐某突然“醒酒”了,不断地央求民警放他一马,并表示自己酒量大,喝这点酒并不影响交通安全,发誓以后再也不喝酒开车了。对于徐某无证酒后驾驶无牌摩托车的违法行为,胶州交警依据《交通安全法》合并给予罚款1400元、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记者 杨海涛 通讯员 陆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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