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试前置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2014年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试前置公开招聘教师13人(详见附件1),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有良好的品行;
4.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其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办法
(一)面试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人员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4月15日—4月17日,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6:00。其中4月15日只接受网上报名,4月16日—17日只接受现场报名。网上报名人员须在4月16日、17日到应聘学校参加资格审查。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地点:各招聘学校(见附件1)具体办法和要求:
1.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下载《2014年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试前置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2014年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试前置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附件3)后,完整、如实填写《2014年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试前置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并将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电子照片插入到表格指定位置。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的,应聘人员须将《2014年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试前置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招聘学校公布的电子邮箱中(见附件1),邮件主题注明“报名登记表(岗位:XXX,姓名:XXX)”;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的,应聘人员须携带由本人签字的《2014年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试前置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纸质件和资格审查所需的全部材料到招聘学校报名,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如应聘人员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或有不实之处,出现所有后果由本人承担。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本市事业单位。
2.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材料。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应聘人员,须按应聘岗位条件,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经本人亲笔签名的《2014年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试前置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2014年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试前置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和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无业人员提交失业证或档案代管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2012届、2013届未就业毕业生提供就业报到证),在职人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对应聘人员有相关工作年限要求的岗位,须提交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和经备案的劳动合同;2014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和师范教育类专业证明(师范类毕业生提供)、学校就业部门出具的未签约证明,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需出具就业协议书和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和材料。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组织。面试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学校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规程》(青人办发〔2009〕14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发〔2011〕29号)要求统一组织实施。
2.面试方式。教师岗位面试采用说课(讲课)、答辩和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教师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 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方面。增加技能测试岗位测试相关岗位应具备的实践操作能力。面试具体要求和安排请应聘人员于4月18日登陆招聘学校网站查询。
3.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有技能测试的岗位,技能测试成绩按面试总成绩50%计算。
4.笔试资格人员确定。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笔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说课(讲课)答辩成绩、技能测试成绩中有一项低于60分的,不进入笔试范围。
(三)笔试进入
笔试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青岛市人事考试网(),通过“2014年青岛市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入口”,进入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参加笔试。报名时只能报考面试通过的岗位,不得再报考其他招聘岗位。没有获得相应岗位笔试资格的人员不得再报考本简章招聘岗位。有关笔试报名相关信息请及时查看青岛市人事考试网。
(四)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确定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同一招聘计划中出现两名及以上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时,取面试成绩较高者。根据2014年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要求,进入体检考核人员范围及体检、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在青岛市教育局网站()和青岛教育人事及教师教育信息网站()上公布。
(六)公示、聘用
考试、体检、考核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青岛市教育局网站和青岛教育人事及教师教育信息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教育局提出聘用意见,连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等原始资料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三、纪律
公开招聘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工作咨询与监督。学校招聘工作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教育局招聘监督电话:0532-82671696,0532-85912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