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根据今年研究制定的推动大气污染治理30条政策措施,青岛市市级财政稳步提高了大气污染治理项目支出比重。2014年,市财政用于大气污染治理预算安排达到7.7亿元,其中燃煤锅炉、机动车尾气、大气污染治理、绿化等资金投入纳入大气污染治理预算指标体系。
据悉,2014年至 2015年,市区两级安排4.5亿元开展对全市150个燃煤锅炉进行高效治理。支持机动车尾气治理,市区两级安排0.7亿元,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1.5万辆。在支持生态绿化方面,市财政计划安排6亿元,用于城区绿化及李村河、张村河下游景观环境提升工程,形成城市绿色屏障。在环境污染治理方面,市级财政将从排污费中安排0.6亿元,用于水污染、区域性污染防治项目以及大气环境治理监测系统建设等。
在鼓励多元化投融资方面,今年青岛市财政将按照企业单位实施大气污染治理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以奖代补支持,提高企业、单位大气污染治理积极性。同时,建立青岛市大气污染生态补偿机制,对空气质量达不到改善目标造成污染反弹的区市,征收生态补偿金,对排放大气污染物的新建项目实行限批。(青岛日报/青报网记者王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