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质检总局公布了2013年对全国金银制品加工、销售和收购领域进行专项计量监督检查结果。检查发现,金银制品加工、销售企业计量器具不合格率分别为12.92%、11.29%,部分金银制品使用“盎司”等非法定计量单位。
本次监督检查在生产单位和销售单位分别抽查金银制品样品9278件和11.1957万件。其中未使用法定计量单位的样品分别占 0.64%和1.46%;在生产单位和销售单位检查与金银制品生产、销售的计量器具分别为2445台和25012台,其中不合格、未检定或超过检定周期使用的计量器具分别占12.92%和11.29%。
本次检查结果表明,全国金银制品加工和销售领域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的情况较好,但仍存在个别产品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情况,主要集中在金银产品使用“盎司”,如有的金银制品直接印制“盎司”,有的在说明书、标签上只标注“盎司”。
市计量所工作人员介绍,此类检查的重点通常是经营者销售时标注在制品标签、价格标签上作为结算单位的重量计量单位是否是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克(g);买卖金银制品交易过程中用于结算或核称制品重量时使用的计量器具是否经过强制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金银制品标注量与实际量是否相符。
检查结果还表明,部分金银制品加工、销售企业使用不合格、未经检定或超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问题较为突出。其原因,主要是部分金银制品企业法制计量意识不高,缺乏必要的计量常识。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质检部门都依法进行了查处或责令整改。质检部门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巩固监督检查成果,推进法定计量单位的贯彻落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记者 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