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五一”小长假,来青游玩的人不少,因为对青岛景点不甚了解,一些游客选择参加旅行社组织的 “一日游”活动。不过在亲身体验的过程中记者发现,尽管新《旅游法》实施让岛城“一日游”市场日趋规范,但不与游客签合同、临时加团费、随意砍景点等问题依旧存在。
·探访·
“一日游”分三大套餐
昨日上午9时,记者以游客身份从火车站出站口走出,刚走出几步远就有两名戴帽子的中年女子迎上来。“小伙子,来青岛玩的吧?”其中一名女子表示,到海边某景点一个人全程130元,包车接送,还送市内观光游。当记者询问有没有其他的一日游套餐可供选择时,该女子亮出手中另一本宣传册子说:“崂山一日游现在去稍微有点晚,你如果实在想去也可以赶上。”该女子说,崂山一
日游往往是早上8点左右出发,170元一位,还包进山门票和景区门票。看到记者在思考,该女子强烈建议记者选择海边某景点。当记者询问是否还有更经济实惠的套餐时,她表示这已经是最便宜的了,如果真心想去她可以跟老板说说情,再便宜10元。
记者之后在火车站附近的一个旅游摊位发现,除了“崂山一日游”、“海底世界游”,还有一个“市内一日游”,记者上前询问,摊位上的女子表示乘船游的价格是30元一位,是目前最实惠的观光游了,不仅车接车送,而且现在还赠送市内观光,并配有导游解说。
乱象一:
发票收据统统没有
上午9点20分左右,记者找到一个摊位,表示对“市内一日游”很感兴趣,申请加入观光团。“现在很多年轻人都选择这样的团,性价比高。”一名中年女子说着带记者来到了费县路附近的停车场,她表示去“经理”那里报个到,就可以上大巴了。当记者把入团费交给该“经理”时,他随即撕下一块带有该公司名字的便贴贴在了记者衣服上,并表示只要有这个小标志,就可以一路跟着坐船坐车了。
当记者向该 “经理”要发票时,对方表示没有发票。“这种市内的游玩哪里给发票啊,已经这么便宜了,有发票就不是这个价格了。”他一边说着一边摇头,并表示目前还没有发票或者收据提供给游客,都是交钱就直接上车,一路跟着游玩。当记者表示要发票想报销时,旁边的一名中年女子给了记者一张定额的一百元餐饮发票,让记者拿回去顶数。
乱象二:
观光游艇随意砍景点
上午10点15分左右,记者坐上大巴车来到了八大峡广场附近的游艇码头,并坐上了观光游艇。记者发现“游艇观光团”的消费内容包括从游船码头沿着海岸向东观光,一路到汇泉角,然后折返。10点30分,记者发现当游艇行至小青岛公园之后,便掉头向回开去,没有再行驶到汇泉湾。如此的观光路线比之前说好的线路少了“第一海水浴场”和“汇泉角”两处景点。然而记者观察了周围的十多名游客,他们并没有发现少逛了景点,而且大多数游客还对海风拂面的畅爽观光意犹未尽。
乱象三:
沿途增加收费景点
上午11点左右游艇观光项目结束后,导游让大家上车,要领游客市内观光游。“看青岛的海景,一定要选择高处。在你们的前方能看到电视塔和信号山,这两个建筑都是青岛最高的几个建筑之一,在上面能尽览青岛海岸的风景。”导游说着解说词,巴士已往信号山的方向开去。导游说,虽然其它项目都是免费的,但是信号山因为地理环境相对优越,所以要向每人收取15元的门票钱。“去电视塔要100多元,信号山才15元,多划算啊。”说着导游就开始挨个收钱。当有游客询问为什么添加景点却不提前说明时,导游立刻变了脸,说如果不想上信号山,可以坐在车里呆着,或者自己想办法回到火车站。
乱象四:
导游解说全程无交流
记者在观光游的过程中发现,导游除了对突然增设的信号山景点做了几番 “激情解说”之外,全程并没有对岛城其它景点有太多介绍。而且游艇观光时,全程都是船上的语音景点介绍,这也给导游提供了很大的 “偷懒空间”。在市内观光的过程中,不少游客对“海上皇宫”和青岛的几个海湾很感兴趣,可是导游只是简单地说了它们的名字,便无后续详细解说。记者留心发现,大巴行驶的路线上有多处有趣景点,但是如果没有游客向导游询问 “这是什么”“这里是哪”,导游就不会进行任何讲解。
·声音·
正规旅行社不敌路边店
岛城一些正规旅行社举办的 “一日游”活动情况如何?多家旅行社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因为价格上他们实在没有任何竞争优势,在面对这些“路边旅行社”时他们可以说是完全处于下风。记者咨询了包括招商国旅、中青旅在内的4家正规旅行社,这些旅行社举办的“一日游”活动主要分为市内一日游和崂山一日游两种,除了向记者详细介绍一日游中包含的各个景点外,对于“路边旅行社”随意砍景点的做法,工作人员表示这个完全不需要担心,新《旅游法》规定旅行社和游客必须签合同,因此在交款时他们会与游客签订完整的合同,对游玩的景点以及双方应尽的责任和义务都落到字面上,一旦出现问题游客可以按照合同规定进行索赔和维权。
正规旅行社的承诺令人安心,不过价格上确实要比“路边旅行社”高出不少,这些正规旅行社的青岛市内“一日游”价格多在80元至100元左右,崂山一日游的价格则多在200元以上。“这个价钱我们已经是做到最低了,外面那些30多元的线路我们是真做不了。”一家旅行社的工作人员表示,如此低廉的价格想做好一条市内游的线路几乎就是“天方夜谭”。
·说法·
市旅游局:别贪便宜吃大亏
昨天下午记者就探访中观察到的种种问题反映到青岛市旅游局,管理处宋处长告诉记者,对于“一日游”的整治一直是他们工作的重点,可以看到的效果是在新《旅游法》和多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岛城注册在案的旅行社组织的“一日游”活动已经相当规范。目前存在问题的单位主要是闲散的、没有资质的路边旅行社,“正规旅行社的导游都有导游证,如果他们的导游违规可以对其本人和单位进行扣分等处罚,而一些没有任何证件的‘野导游’处罚时则比较难。”宋处长告诉记者,除了这些不规范的组织单位和无资质的从业人员外,一些不理性消费的游客也在某种程度上给了这些单位生存的空间。有的游客只图便宜,殊不知上了这些“黑旅行社”“野导游”的当,到头来损失的可能比团费要多得多。
友情提示
“一日游”不得有7种行为
宋处长告诉记者我市发布的《关于加强我市“一日游”市场秩序管理工作的通知》,已经明确规定“一日游”经营不得有7种行为,1、不得委托非旅行社单位或个人代理经营收客业务以及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招徕旅游者;2、不得为排挤其他旅行社,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参与竞争;3、未经游客同意,不得改变游览路线、减少游览景点;4、不得擅自提价或向旅游者加收费用;5、不得欺骗、胁迫旅游者参观、就餐、购物或进行其他消费;6、不得收受回扣、索要小费;7、不得有其他扰乱“一日游”经营秩序的行为。如果游客在“一日游”活动中发现违规行为,可以拨打12301青岛市旅游服务质量监督电话进行投诉,为了方便维权宋处长表示首先要注意找有资质、规范的旅行社,其次在交费之前一定要签订详细的责任合同。(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