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汉无票闯公园起争执致宠物一死一伤法院判保安售票员赔1325元
61岁的刘老汉拎着两只画眉鸟到李沧某公园办事,就在入园时突然被电动门夹了一下,使得其中一个鸟笼受损。就在刘老汉与保安及工作人员争吵时,对方又将另外一个鸟笼摔在地上,导致笼内画眉鸟死亡。刘老汉将公园、保安及售票员起诉至法院,要求三方赔偿6000元。但被告方却称,之所以关闭电动门是因为刘老汉不买票,而且受损的鸟及鸟笼也不值6000元。就这样,关于一场画眉鸟的案件在李沧法院开庭审理。
事由不买票入园起争执
去年9月底,刘老汉拎着两只画眉鸟到公园内找经理。当走到售票口时,刘老汉没有买票也没有经售票员同意便径直进入园内,这时公园电动门突然关闭,并将一个鸟笼笼盖挤了起来,底部圈也挤坏了。刘老汉将挤坏的鸟笼放在地上,拎着另一个鸟笼找售票员理论,期间刘老汉与对方争吵起来,这时公园保安赶到现场,也与刘老汉发生争执。售票员和保安称,进入公园需要买票,但刘老汉直接进入,这时售票员才紧急关闭电动大门。双方争吵期间,保安将刘老汉放在售票处的鸟笼摔在地上,鸟笼多处断裂。
随后110民警赶到,将刘老汉、售票员及保安三人带到派出所调查。第二天被挤鸟笼的画眉鸟还活着,但被摔的鸟笼内画眉鸟已经死亡。刘老汉称,两只鸟和两个鸟笼共计6000元,要求公园、售票员及保安共同赔偿。
调查法官去大集问鸟价
对于刘老汉提出的赔偿价格,公园方并不认可。随后经民警联系李沧区价格认证中心认定,但工作人员称受损鸟笼和鸟的价格无法估价。案件调查期间,刘老汉提到,两只鸟是在2010年李村大集上购买的,当时花费了6000元,但没有相关的发票和收据,对于鸟及鸟笼的价格,双方始终无法达成一致。
刘老汉向李沧法院提起诉讼,为查清事实,法官到办理案件的派出所、李村大集、台东南山花鸟虫鱼市场调查取证,结果显示,与受损鸟笼类似的鸟笼及配套器具售价为每套550元,一般画眉鸟价格为每只200至500元。
对于法官调查的结果,刘老汉予以认可,但他称鸟笼中给画眉喂食的碗比较贵。而公园方三名被告认为,在发生冲突时两只鸟是活着的,其中一只画眉鸟死亡并非是公园方造成,而是几人在派出所接受调查期间死亡,与公园方无关。
判决叫声受损保安担责任
李沧法院审理认为,刘老汉没有买票也没有经工作人员同意进入公园,而售票员明知在刘老汉进入时突然关门会导致人或物有所损坏仍执意为之,并最终导致鸟笼被挤坏,画眉鸟受到惊吓,因此刘老汉和售票员都要承担50%的责任。在双方争执期间,保安员理应妥善解决或者报警处理,但他未能保持克制冷静,将刘老汉的另外一只鸟笼摔在地上,导致鸟笼受损画眉受惊,保安员也要承担责任,两人的责任应当由公园来承担。
对于受损程度,法院认为首先鸟笼的价值不仅在于使用,更在于整体雕刻工艺及观赏性,受损后主要价值已经不存在,因此应按照鸟笼实际价格定损;而画眉鸟的价值在于其叫声,被挤坏鸟笼的画眉鸟由于受到惊吓,叫声的优美程度也会受到影响,价值已经降低,其中一只鸟已经死亡,由于被告方无法提出有效证据,可认定鸟的死亡与被摔有关。
法官综合考虑市场调查、鸟笼折旧以及饲养成本等因素一审判决,公园方需赔偿刘老汉经济损失1325元,驳回刘老汉其他诉讼请求。(记者 王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