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小长假之后,很多细心的青岛市民发现,全副武装的特警机动队在市区内的巡逻非但没有减弱,巡逻的密度反而有所增加,这让大家倍感安全。记者从青岛市公安局了解到,我市公安机关加强社会安全防范是常态化的,并非为某个节日或者活动而制定,特警机动队成员枪不离手,实行24小时全天候战备状态。
严防发生安全问题
7日下午,记者在青岛火车站东广场和南广场的交界处看到,市南特警4号警车上的5名特警正全副武装巡逻,其中两人手持不同功能的盾牌,一人持警棍,另外两人则分别握有95式步枪和92式警用手枪,虽然这个时间段火车站的人并不多,但是特警们个个聚精会神,观察着人群中的动向。
根据部署,我市对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机场、公共车站、公交车、大型商场、医院、广场、学校、幼儿园、加油站等人员密集和车流量大的场所实行重点防范,加强这些区域的巡逻防控,严防发生安全问题。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巡逻大队大队长王伟桥告诉记者,这些工作全部是常态化的,突击车上的特警枪不离手、遇到突发情况能在第一时间作出战斗反应,实行24小时战备状态,就连吃饭都是在车上。
加强观察可疑人员动向
“目前,我们加强了巡逻的密度,全方向地进行观察,掌握可疑人员的动态。 ”王伟桥介绍,针对近期国内发生的安全事件,特别要求特警特勤人员在巡逻期间加强对人流的观察,一旦发现可疑人员要重点观察,为此特警机动队特别进行了专门的培训。
在巡逻时记者发现了一个细节,那就是无论是手枪还是步枪,里面都没有弹夹。针对这个问题一名特警告诉记者,这都是根据以往的经验制定的规则,枪械与弹夹分离是为了保证一旦发生犯罪分子抢夺枪支的情况,枪械中因为没有子弹而不具备杀伤力。在每一部突击车上队员的战术站位上,两名持枪队员一般站在队形的里面,外面各个方向是持盾牌和警棍的队员,最大限度地保证持枪队员不与犯罪分子直接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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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15种情况可以使用武器
记者了解到,根据我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警告无效的情况下,在15种情况下可以使用武器,分别是:
1.放火、决水、爆炸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
2.劫持航空器、船舰、火车、机动车或者驾驶车、船等机动交通工具,故意危害公共安全的;
3.抢夺、抢劫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
4.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实施犯罪或者以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相威胁实施犯罪的;
5.破坏军事、通讯、交通、能源、防险等重要设施,足以对公共安全造成严重、紧迫危险的;
6.实施凶杀、劫持人质等暴力行为,危及公民生命安全的;
7.国家规定的警卫、守卫、警戒的对象和目标受到暴力袭击、破坏或者有受到暴力袭击、破坏的紧迫危险的;
8.结伙抢劫或者持械抢劫公私财物的;
9.聚众械斗、暴乱等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用其他方法不能制止的;
10.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暴力袭击人民警察,危及人民警察生命安全的;
11.在押人犯、罪犯聚众骚乱、暴乱、行凶或者脱逃的;
12.劫夺在押人犯、罪犯的;
13.实施放火、决水、爆炸、凶杀、抢劫或者其他严重暴力犯罪行为后拒捕、逃跑的;
14.犯罪分子携带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拒捕、逃跑的;
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使用武器的其他情形。据记者了解到,遇到突发事件时,我市特警机动队的队员可根据现场情况自行进行判断是否使用枪械,遇到紧急情况时不用进行射击请示。(记者 周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