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两口去山东路一家超市买鸡蛋,恰巧这天超市的售货员心情不大好,双方因挑选鸡蛋的事争吵了起来。在争吵过程中,宋先生不停用手指点售货员杭某,该动作触怒了杭某,他一气之下将老人的手指掰断。近日,市南法院对该案做出了一审判决,杭某因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去年2月6日下午,66岁的宋先生和老伴去买鸡蛋。他们来到山东路一家超市,老人发现卖鸡蛋的柜台前排了很长的队,但柜台前却没有售货员,宋先生于是高喊“售货员去哪了“,喊了一阵后,售货员杭某才出现,宋先生对其很不满,双方就争吵了起来,这天杭某心情不大好,看着宋先生伸出来的手指,他气不打一处来,一怒之下,杭某抓住宋先生的左手将其环指掰断,经鉴定损伤程度属轻伤。事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杭某赔偿宋先生经济损失共计36000元。
近日,市南法院审理了此案,杭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市南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记者 徐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