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5月14日讯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实施十周年,十年来,我市机动车保有量从100万辆增至190多万辆,道路交通管理压力持续增大,在此情况下,2013年,我市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896起,死亡333人,伤1840人,直接经济损失609.78万余元,与2012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2.82%,2.92%,3.82%和6.49%,确保了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变化之一: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十年来,公安机关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细化实体内容、严密程序规定、完善技术标准,先后制订修订了8部配套规章、5部工作规范、144个技术标准,进一步健全完善了配套法规体系。特别是2011年的“醉驾入刑”,三年来,青岛法院判决生效的危险驾驶罪案共计1391件,有效遏制了这一顽症固疾,取得了显著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12年,公安部又出台了被称为“史上最严交规”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进一步加大了对故意遮挡和污损号牌、严重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涉牌涉证违法犯罪大幅下降。
变化之二: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大幅下降
近年来,随着人、车、路持续快速发展,交通安全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如何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平安,成为摆在公安机关面前的头等大事。十年来,公安机关积极会同有关部门,从影响交通安全的人、车、路等源头因素入手,部署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加强对重点车辆的系统治理,督促落实重特大事故责任倒查和追究,有效控制重特大事故发生。针对客车,加强路面登记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加强进出站安全检查、安全告知,强化GPS动态监管。针对货车,持续整治强行超车会车、闯红灯等野蛮驾驶行为,并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开展货车超限治理。
严把驾驶人考试培训关,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增加了对驾驶人复杂路况、恶劣天气、突发情况应对处置技能的培训考试内容,严格执行驾驶人审验教育、满分学习制度和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降级注销制度,全国3年以内驾龄的驾驶人肇事率年均下降5.5%。严把道路隐患治理关,会同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安全监管等部门,从道路规划、设计、建设、隐患排查治理等各环节组织开展治理,确保安全隐患逐年减少存量、不增新量。严把企业安全检查关,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建立了运输企业交通违法和事故信息通报制度,常年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从企业设立、运营、管理制度、安全设施、事故责任倒查等各环节不断完善监管制度。
变化之三:文明交通深入人心
“在所有道路交通安全要素中,人是最活跃、也是最关键的因素,构建良好、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首先要提升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文明素质。”10年来,公安交管部门持续、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努力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文明素质。公安交管部门持续开展以“关爱生命,安全出行”为主题,大规模、广覆盖的交通安全宣传进单位、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的“五进”活动。期间,青岛市开展以“车让人、人让车、车让车”为主要内容的文明交通“三让”活动,赢得社会群众和新闻媒体的广泛好评,并得到中央领导的充分肯定,为迎办2008青岛“奥帆赛”营造了良好的交通环境。2010年、2013年,公安部联合中央文明办等部门,连续开展两届每届为期3年的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大力倡导现代文明交通理念和行为,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坚决抵制危险驾驶行为。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公安交管部门在用好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的同时,充分发挥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作用,@青岛交警新浪官方微博自2012年上线运行以来,坚持问需于民,真诚服务,以推行阳光微博服务等微博工作亮点,今年被“警务微博、警务微信发展战略专题研讨活动”组委会授予政务公开奖。特别是国务院将每年12月2日设为全国交通安全日,公安交管部门抓住契机,大力组织开展以遵守交通信号和摒弃交通陋习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法治理念、安全意识、文明素养进一步普及提升。(陈志伟 陈刚 栾心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