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某被抓获
张某某被抓获
青岛新闻网6月24日 昨天上午,青岛市公安局禁毒支队通报了破获“4.17”省公安厅目标案件案件的情况。4月19日,青岛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会同市南公安分局,成功破获省公安厅目标案件王某某、刘某某贩毒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缴获毒品冰毒200余克,涉毒汽车2辆,切断了一条从东莞到我市的运毒通道。
今年2月20日,青岛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接省厅禁毒总队通知,对本市男子“大勇”涉嫌涉毒犯罪一事进行调查,通过侦查,最终确定大勇真实身份:王某某,男,42岁,本市人。经初查发现,王某某在我市市区内大肆贩卖毒品,且货源充足。
经过进一步侦查,发现王某某的毒品主要是从一个叫刘某某的本市男子处购买,刘某某系刑满释放人员,无固定职业,以贩毒为生,其贩毒团伙涉及人员众多,且分工明确。
经过近2个月的侦查,逐步查清了刘某某贩毒团伙的主要成员和活动规律,刘某某的贩毒上线张某某居住在黑龙江省肇州县,每次刘某某要货,张某某均到广东东莞购买毒品,再运至青岛与刘某某交易。刘某某再将毒品分包后交易给下线王某某、韩某某(女,28岁,黑龙江人)、王某某(女,45岁,本市人)等人,王等人再进行二次贩卖,牟取暴利。
因案情重大,且涉及三省,今年4月17日,省公安厅将该案立为目标案件。
刘某某具有一定的反侦查经验,使用5部手机,对买家卖家使用不同的手机号码,而且为了逃避打击,租赁了多套房屋放置毒品,对侦查带来了极大的困难。专案组没有被困难吓倒,通过近10天不间断的跟踪守候,最终确定了刘某某一共5处住所的详细地址。
今年4月中旬,刘某某开始筹集资金,并与张某某联系。
4月18日晚,张某某来到青岛,住到了刘某某位于山东路135号的一处住所,专案组认为抓捕时机已经成熟,组织力量对张、刘两人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待其两人进行交易后即进行抓捕。
4月19日10时徐,张某某突然离开暂住处,来到距火车站不远的热河路某商务酒店住下,开始联系定火车票的事,同时根据银行资金监控发现,刘某某有12万存款汇往张某某的账户。
专案组分析交易完成,兵分三路同时开始抓捕,第一组在热河路某商务酒店将准备逃跑的张某某抓获缴获毒品20余克,第二组在市北区青海路将韩某某和于某某(男,38岁,青岛人)抓获,第三组在往山东路某小区,将正欲出门的刘某某等四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当场缴获毒品10余克,在刘某某的另外4处房屋内先后搜出毒品200余克。
刘某某被抓获后,王某某立刻躲了起来。为全案全结,专案组通过近一个月的工作,重新找到了王某某的行踪,5月13日,专案组在市北区镇江路将王某某抓获,并顺线将王某某下线王某等4人抓获。
至此,刘某、王某某团伙主要嫌疑人全部到案。(陈志伟 刘人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