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7月16日讯 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近日,市环保局对两起企业扬尘污染案件进行处罚,青岛励丰港务有限公司和青岛山铝水泥有限公司因违反环保规定,各自被依法罚款2万元。
据悉,在近日的执法过程中,黄岛区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检查发现,青岛励丰港务有限公司从事煤炭装卸作业,未采取洒水、覆盖、围挡等抑尘措施,造成扬尘污染。该单位的行为违反了《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黄岛环保分局依法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万元。城阳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检查发现,青岛山铝水泥有限公司物料堆场坪、路面未进行硬化处理,路面未保持整洁;堆场周边未配备高于堆场物料的围挡、防风抑尘网等设施;未配置车辆清洗专用设施;对堆场物料未根据物料类别采取相应的覆盖、喷淋、围挡等防风抑尘措施;露天装卸物料未采取洒水、喷淋等抑尘措施。该单位的行为违反了《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城阳环保分局依法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万元。
我市的大气污染,由过去的煤烟污染为主,转变为当前的煤烟、扬尘、机动车尾气的复合型污染,扬尘对大气污染的“贡献率”很大,青岛市环保局与南开大学国家空气颗粒物污染防治重点实验室课题组的研究结果显示,我市空气中的PM2.5约22%来自扬尘。今年年初,市政府连续多次召开以治理城市扬尘污染为重点的大气污染防治专题会议,加快推进城市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根据职责分工,今年,青岛市环保局加强了对工业企业物料堆场扬尘污染的执法监察力度。(记者 朱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