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7月24日讯 我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联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今年以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移送公安机关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类案件19件,公安机关已立案7件。日前,今年我市首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犯罪嫌疑人崔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并经平度市检察院于2014年7月11日批准逮捕。
2013年12月2日,平度市劳动监察大队接到郝某等39人举报,反映平度市新河镇某服装店内的设备一夜之间被转移,经理崔某不见踪影,拖欠16余万元工资未发。
接到举报后,平度市劳动监察大队第一时间安排工作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置。经查实服装店负责人崔某拖欠39名职工2013年8月至2013年11月期间工资共计160200元,且崔某已于2013年11月28日晚将部分贵重设备等物资转移,具有欠薪逃逸嫌疑。
平度市劳动监察大队经多方查找到崔某,经询问崔某对拖欠劳动者工资、转移财产情况均予以确认,责令该服装店于2013年12月4日前补发工资。但在签收责令改正通知书后,崔某便失去联系,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而且下落不明。
根据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平度市劳动监察大队以崔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及时予以立案侦查,并采取了网上追逃、到外地蹲点等抓捕措施,最终于今年7月2日在青岛火车站将崔某抓捕归案。(记者 谢小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