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车越来越多,120救护车在行驶途中受阻现象也越来越严重,昨日,市急救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今年政府相关部门拨付专项资金对市区60辆救护车安装行车记录仪等监控设备,目前已安装46套,年内计划60辆救护车全部安装上。据市急救中心统计,上下班高峰时救护车受阻率达95%,目前市急救中心正在与交警支队进行接洽,以后不避让救护车将会由急救中心提供视频数据,交警部门采取处罚、教育等措施。
大部分市民有让行意识
昨日下午5时40分,一辆救护车鸣着笛行驶在辽阳西路上,这是一辆海慈医院急诊站点的救护车。“我们中心接到一个电话,浮山后六小区有一名病人需要到青大附院东院治疗,可是浮山后站点的救护车已经出任务,赶不及了,所以调动我们去接病人。”救护车工作人员吴树刚介绍说,他从海慈医院沿杭鞍高架路前往浮山后,由于是周末,路况还不错,当前方有车辆慢行阻碍救护车的行驶路线时,吴师傅稍微调大一点鸣笛的声音,前方车辆马上就把路让开了,到了辽阳西路与绍兴路路口,一个红灯拦住了所有车辆,沿着公交车道行驶的救护车前面停了两辆车,当吴师傅再次调大鸣笛声音时,两辆车稍微向左面让开一些,让出了公交车道最右侧的一段路面,吴师傅开着救护车从让出来的这溜小道钻了过去,此后顺利拉到了病人。这样的情况每天都在路面上演,避让救护车已经成了社会公众的一个共识,然而,还是有个别社会车辆司机没有避让救护车的意识。
宝马车就是不让路
“一年多前,青岛曾经出现一件很典型的不避让救护车事件。”昨日,青岛市急救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当时一辆救护车拉着病人一路鸣笛从百通花园开往八医,当行驶到青山路和君峰路路口时,正好遇到了红灯,两个车道都被挡住,而此时救护车前面的车辆应该越过红灯一小段距离,给救护车让路,但是这辆车压根没动。红灯过后救护车行驶到书院路和向阳路路口时又遇到了红灯,前面的两辆车再次挡住了救护车的去路,“信号灯前的第一辆车应该主动带头避让,但是这两辆车都没有避让,两次阻拦总共耽误了3分多钟的时间。”这名工作人员说。
前几天还有一辆鲁L的外地宝马车阻拦急救车,不管司机怎么鸣笛,宝马始终不避让,“宝马车司机可能觉得他的是好车,救护车肯定追不上,其实我们的救护车动力很足,不是追不上,而是不能跟太紧,以免发生危险,一旦道路开阔,救护车开得不比宝马慢。”120急救中心工作人员说。
早晚高峰受阻率达95%
“社会车辆遇到120救护车出诊,应当及时避让,不避让的话就要受到处罚。”市急救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今年2月份救护车安装视频监控项目启动,为市区60辆救护车安装行车记录仪等监控设备,实现现场数据实时传输,为积极避让和不避让救护车的各项行为提供数据支撑。截止到8月20日,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21个急救站救护车安装了46套系统,并进行了运行调试。
据统计,安装监控系统以来,5月份救护车受阻262车次、6月份242车次、7月份226车次、8月截止到20日168车次,4个月份救护车受阻总计898车次。“全年全市所有救护车一共出车5-6万车次左右,上下班高峰时急救车受阻率高达95%。”市120急救中心主任盛学歧介绍说,8月、9月是青岛市旅游旺季,急救车辆受阻情况有所上升,正常情况下救护车都会尽量快地赶往医院,有时候碰上堵车也没有办法,“其实大部分社会车辆遇到120救护车都能及时避让,但是也有个别不让的。”盛学歧说。
不避让救护车将被处罚
“我们正与市交警支队接洽,对不避让救护车行为根据交通法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教育。”盛学歧介绍说,目前还在接洽一些细节问题。据介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对避让行为有明文规定:“……救护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而有条件避让却没有避让的,属于交通违法行为,最高将被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
“要是社会车辆为了避让救护车交通违法被抓拍怎么办?”对此,120急救中心工作人员说,避让救护车是一项善举,绝对不应让避让救护车的人受罚,目前具体的操作措施还在和交警部门协商,但是急救中心工作人员认为,最起码的工作程序应该是,社会车辆司机避让救护车后认为自己违章被抓拍了,一定要记住救护车的车牌号、时间、地点,120急救中心将会提供救护车上的视频资料,交警部门也会调用路口的监控视频,即便没有路口监控,救护车上拍下的监控视频上也有详细的GPS信息,可以作为证据,让交警部门撤销有关违法记录。
提醒
避让救护车也有讲究
救护车在设有公交车专用道的城市道路上通行时,会优先选择公交车专用道通行,在未设有公交车专用道的城市道路上通行时,会优先选择最右侧车道通行,在胶宁高架路等城市快速路通行时,会优先选择骑压两排车道中间的分道线通行。
“当社会车辆遇到急救警笛时,应该就近寻找避让的路径。”120急救中心工作人员对于避让救护车提出了一些意见,比如在设有公交车专用道的城市道路上通行时,靠近救护车的原公交车专用道内通行的车辆,应选择就近路口右转或向最右侧减速慢行、停车让行;在未设有公交车专用道的城市道路上通行时,靠近救护车的正前方车辆应选择就近路口右转,或视情向左和最右侧减速慢行、停车让行;靠近救护车的左侧和左前方的车辆应向左侧减速慢行、停车让行,以备救护车前方车辆向左避让;在胶宁高架路等城市快速路通行时,靠近救护车前方两排车道的车辆应分别向最左右两侧靠边减速慢行、停车让行,露出最中间的分道线让救护车先行,其他相邻车道车辆应主动减速慢行;路口遇红灯时,已进入路口的其他方向来车应主动避让,未进入路口的其他方向来车不得进入路口,同向停车等候信号的车辆即救护车正前方车辆应右转或向左让行。
●事件
不避让救护车接到罚单
今年7月14日下午,镇江交警部门现场开出不按规定避让救护车首张罚单,当事司机被处罚200元、记3分。当时,120救护车拉着病人前往医院时,前方一辆红色马自达轿车占据着东西向的中间一股车道,急救车驾驶人多次鸣笛示意马自达轿车让行,且该车右侧一股车道车辆较少,完全具备让行条件。但马自达轿车驾驶人一点没有避让,仍然悠闲地开在120急救车前面。民警在使用执法记录仪记录下轿车违法的全过程后,加速超越轿车,并示意轿车驾驶人靠边停下。“马自达”轿车驾驶人下车后,称自己看到了急救车,也听到了急救车鸣笛,但认为急救车可以越过中心双黄线,反道超车,自己没有必要避让,交警人员指出其违法的严重性,并出示相关视频资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罚200元、记3分。
●延伸
年内增4个急救站点
据市120急救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年内将依托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的医疗机构增设4个急救站。新增的4个急救站点建成后,我市市内三区加崂山区将共有26个急救单元,全市六区四市共将有约100辆急救车。这新增4个急救站点分别为市南区由市立医院在荣成路13号采用租赁房屋方式选址建设,市北区由市中心医院在瑞安路58号采用租赁房屋方式选址建设,李沧区由市第八人民医院在万年泉路22号(原医学会院内)选址建设,齐鲁医院急救站由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青岛)在浮山后二小区原阜新医院选址建设。目前各急救站点都在建设中,预计10月下旬开始运行。(记者 王建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