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8月26日讯 因对方所打的欠条大小写金额竟然相差十倍之多,为了证实欠条的真实性,莱西三名青年男子竟然串通一气,向警方提供虚假证言,结果被警方识破,目前,三人因涉嫌做伪证被莱西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今年6月6日,莱西市公安局马连庄派出所接到一市民报警称:一名莱西籍男子以帮忙办事为由诈骗其现金4.3万元,目前他们已将该男子稳住。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将该男子查获。后经审查,该男子房某在2013年以帮一名刑事涉案人员疏通关系为由,从报警人展某处收取了几万元的“关系处理费”,后那名涉案人员仍然被依法判处了有期徒刑。发现自己被骗后,展某便开始向房某追要给付的“关系处理费”,而此时房某已经现金挥霍一空,后迫于展某的压力,今年1月份房某便给展某打了一张欠条。之后展某多次索要欠款未果,遂决定起诉房某,此时他才发现房某所打的欠条上,在小写一栏标注的是43000元,而大写竟然标注为4300元,两者整整差了10倍之多,这样一来法院肯定不能认可。于是展某便在今年6月6日将房某骗至莱西市马连庄镇一村庄,并向当地派出所报警,同时,为了向警方证实房某确实欠其43000元,他又找来了证人田某、王某向警方做证,当时展某确实一次性给了房某43000元,并打下了欠条。
然而,负责办事此案的马连庄派出所副所长盛世春在审理案件时发现,三人的证言过于相同,就连其中的一些细节也是只字不差,并且三人所讲述的一次性给付房某“关系处理费”43000元也有悖常理,因为按照常理托人办事一般都会先给一小部分现金,得事办完或办成后再给予大部分钱款。有了这些疑点后,盛世春又多次对三人及那名被判刑的涉案人员和家属进行询问,然而一次次询问总有不同之处,这似乎也更加确定三人的证言存在问题。经过两个多月的调查后,8月24日,展某、田某、王某三人终于承认了自己的犯罪行为。
据三人交待,展某在发现房某所打欠条中存在问题后,便找来了朋友田某和王某,三人经过预谋后决定对房某骗钱的事向警方报警,并且届时警方调查时三人统一口径向警方提供虚假证言,而正是由于他们预谋的过于详细和统一,使细心的民警发现了破绽,目前,三人因涉嫌做伪证已被莱西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现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陈志伟 宋学友)
相关链接: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305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此警方提醒:市民在接受询问时一定要如实提供自己知悉的情况和信息,切不要受利益和关系的驱使而提供虚假证言,那样等来的只会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