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9月15日讯 今天起,青岛大学附属医院、青岛市市立医院等6家试点医疗机构知名专家门诊诊察费(含挂号费)收费标准提高至每人次100元,涉及专家共100位。根据通知,每位专家每周开展知名专家门诊服务时间不超过二次(每次半天),每次不超过15个号。此外,知名专家门诊必须实行告知制度,由病人自愿选择。该收费标准试行期1年。
6家医院100名专家门诊今起涨价
根据市物价局、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日前联合下发的《关于本市试点医疗机构知名专家门诊诊查费收费标准相关问题的通知》,本次收费标准调整的试点医疗机构范围包括青岛大学附属医院、青岛山大齐鲁医院、青岛眼科医院、青岛市市立医院、青岛市海慈医疗集团、青岛市妇女儿童医院,共6家医院。
根据通知,上述6家医院共包括100名知名专家。其中青岛大学附属医院知名专家人数最多,共计35位,其次分别为青岛市海慈医疗集团22位、青岛山大齐鲁医院17位、青岛市市立医院16位、青岛市妇女儿童医院8位、青岛眼科医院2位。
知名专家门诊每次半天 不超过15个号
通知规定,我市知名专家门诊诊察费(含挂号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次100元。每位专家每周开展知名专家门诊服务时间不超过二次(每次半天),每次不超过15个号,并保证本次诊查过程的完整,提出治疗方案。
知名专家门诊诊疗室环境及装修水平应优于普通诊室,设独立诊室和候诊区,每诊室配一名护士协助工作。提高知名专家门诊诊查费收费标准和限定就诊人次,除了给病人提供便利,合理分流就诊外,也给患者提供了更多的选择空间,还可以充分发挥知名专家的专业优势,潜心研究疑难病症,不断提高诊疗质量,更好地服务患者。
“泰山学者”等9条件规范知名专家
知名专家是指具有20年以上工作经验,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泰山学者”及海外特聘专家;2.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3.被国家或省政府授予“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4.山东省拔尖人才;5.青岛市拔尖人才;6.经国家或省审定的老中医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7.山东省名中医药专家;8.青岛市中医药名家;9. 经国家审定的优秀中医药临床研修人才。
此外,知名专家名单需分别报市物价局、卫生计生委备案后执行,备案时应提供证书、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备案。知名专家名单会根据专家评审情况或临床需求作相应调整。
实行告知制度 病人自愿选择不得强制
知名专家门诊必须实行告知制度,由病人自愿选择,不得暗示或强制病人接受服务。各级价格、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知名专家门诊的管理,对不按规定备案、违背患者意愿强制提供服务、超过规定的门诊人次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知名专家资格,并没收违法所得。
新标准自2014年9月15日起试行,试行期1年。各公立医疗机构需使用规定票据,并做好明码标价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市民可登录青岛市物价局官方网站,查询青岛市试点医疗机构知名专家名单。知名专家门诊诊察费(含挂号费)新标准今起执行,各医院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调整。(记者 谢小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