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4年5月9日至7月9日, 省委第六巡视组对青岛市进行了巡视。8月15日,省委巡视组向我市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通报。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政治责任
省委巡视组此次巡视,是对青岛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是对青岛党风廉政建设的一次综合会诊,对于我们更好地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提高干部队伍建设水平,必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要求,市委诚恳接受,坚决贯彻,立即整改。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省委巡视组向我市领导班子反馈巡视情况当天下午,市委即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各位同志一致认为,省委巡视组对我市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客观肯定了我市近年来的工作,严肃指出了我们在落实“两个责任”、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作风建设以及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符合我市客观实际,非常中肯,一针见血,切中要害,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体现了对青岛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对青岛干部群众的高度负责,使我们深受教育、警醒和鞭策。市委主要负责同志明确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和领导干部必须高度重视、深刻反思,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委要求和巡视组反馈意见上来,以鲜明的态度、积极的行动、有力的措施,不折不扣抓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是健全组织机构。巡视组反馈意见当天,市委即成立了关于中央巡视组、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李群同志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新起同志和市委副书记王伟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市委常委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制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执行组织纪律和选人用人工作、“平度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等6个专项小组,每个小组都由市委常委担任负责人,相关市级领导和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按照责任分工,抓好整改落实工作。成立了整改落实工作日常协调机构,承担领导小组各项日常工作,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日常协调机构下设综合协调督查、会议活动、文字材料、宣传、信息简报等五个功能组,每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强化工作协调和日常督导,确保了各项整改工作有序推进、高效运转。
三是落实领导责任。8月20日,市委召开十一届六次全会,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省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大会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精神,研究贯彻落实工作。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强调,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对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判断和工作要求上来,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两个责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认真抓好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8月25日,市委印发了关于中央巡视组、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分工方案。9月4日,市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研究制定各专项小组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将省委巡视组提出的4个方面主要问题及意见建议,以及中央巡视组指出的涉及我市的具体问题,分解为24项具体整改任务、91条工作措施,明确了责任单位、具体分工,倒排工期,迅速整改,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整改落实任务按时完成或取得明显成效。坚持每周调度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调度整改工作,有力促进了整改工作扎实顺利推进。
二、集中精力抓整改,细化措施求实效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关于市委和部分区(市)委及市直部门党组履行主体责任还有不到位的地方问题
一是强化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举办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会暨全市领导干部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省委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重要讲话专题会议等精神,对落实“两个责任”等工作作出部署。将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市直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和调研题目,市直党委中心组在年终总结中专门总结反腐倡廉教育情况,并报市纪委。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重要讲话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和青岛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内容,并作为必修课。二是突出抓好市委主体责任落实。8月15日,市委召开专题会,认真剖析了张泽忠、刘伟、王永利等腐败案例的教训,针对有的领导同志注重抓经济工作和业务工作、“一岗双责”职责履行还有薄弱环节等问题,做了对照检查,提出改进措施。8月20日,市委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对全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特别是党委主体责任,作了全面部署。各区(市)委及市直部门党组也相继召开全委会、党组会,把主体责任层层压实到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肩上。市委还将参照省委做法,认真筹备开好市委常委班子2014年度民主生活会,把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情况作为对照检查重要内容进行剖析。三是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整改落实工作启动以来,市委先后召开3次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事项。9月3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四次会议,启动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工作。重点配齐配强市、区(市)纪委和市直部门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四是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相关制度规定。8月25日印发《2014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考核细则》,重点对建设“廉洁青岛”、加强作风建设、查办案件、履行监督责任、履行主体责任、重视反腐倡廉工作成效等六个方面提出具体考核办法。9月23日印发《关于建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定期检查和分析通报制度的方案》,每年两次重点检查和通报各级党委领导班子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情况。
2.关于市纪委和部分区(市)纪委履行监督责任还没有完全到位,有的地方纪检监察机关力量配备不足,对同级党委和领导班子成员监督乏力,有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监督作用没有完全发挥等问题
一是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主业力量。根据中央纪委和省纪委“三转”要求推进机构调整,集中力量聚焦主业。对市纪委牵头和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两轮清理精简,从原先的209个精简到15个,精简率达92.8%。起草制定了新一轮市纪委内设机构调整方案,调整后直接从事监督执纪的部门占总数的73.3%,直接从事监督执纪的人员占总编制的68.9%,均达到并超过中央纪委和省纪委要求。二是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开展了全市区(市)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回头看”活动,督导区(市)纪委人员编制、后勤保障到位;加强对区(市)、街道(镇)纪委书记分工情况监督检查,要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调整的,党委(党组)报市、区(市)纪委备案。目前市、区(市)、街道(镇)纪委书记分工情况全部符合省纪委有关文件(鲁纪发〔2013〕8号)要求。三是加强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工作。先后在即墨市、市南区、平度市组织了述廉试点,共有42名党政班子成员向同级纪委全委会进行了述廉;研究起草《关于市纪委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意见(试行)》等相关制度,构建监督长效机制。四是加强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推进派驻机构全覆盖,加强力量配备,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监督作用。
3.关于权力制约体系和制度建设不够完善,在一些方面有缺陷、有漏洞,政府项目决策、土地出让等方面的招投标不够严格等问题
一是进一步规范政府决策行为。严格落实《青岛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建立市政府常务会重大决策事项、会议纪要、规范性文件市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查制度。今年以来,共审查市政府重要文件78件、市政府常务会重大决策事项109项、市政府会议纪要30余件。二是严格政府项目决策。严把政府投资项目的决策关和准入关,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备选库,认真落实专家咨询制度,已组织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会58个,邀请专家374人次,对76个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了评估论证,核减项目单位上报项目投资约26.5亿元。三是严格土地出让管理。印发了《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程序》,进一步规范了闲置土地处置中的行政行为,目前全市收回闲置土地109.5公顷。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计划2015年1月1日开通运行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平台,促进土地市场更加公开、公平、公正。四是严格招投标程序。通过现场勘验、受理举报、加强投标文件细节审查等措施,累计查处“未招先定”和“围标串标”案件15起,给予37家建设、施工单位行政处罚。五是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制度。研究起草《市级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印发《关于推进市级专项资金分配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和《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自2015年起,除不宜公开的资金外全部公开。
4.关于廉政教育没有做到常抓不懈,针对性、有效性还不够,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不够健全问题
一是认真开展警示教育。9月份以来,组织近1000名重点岗位处级干部,到青岛监狱、北墅监狱和市检察院警示教育展等参观,现场接受警示教育;今年以来,全市已有3万余名党员干部参观了警示教育基地。向全市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发放党员干部警示教育读本《来自铁窗内的忏悔》12000册。在全市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上,对2012年以来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14起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二是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震慑作用。在金宏电子政务网创办“每周一案”栏目,对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以案说法,目前已编发22期。严格落实“双开”人员第一时间在纪检监察互联网公开报道工作,运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三是创新廉政教育方式方法。制作了警示电影《断桥惊魂》,在市委党校各个班次中播放。开通“廉洁青岛”微信平台,每天向用户推送廉政资讯,目前微信关注量每天增加千余人。四是拓展廉政教育阵地。与中国纪检监察学院联合开办第一期党政领导干部廉政教育专题培训班,组织全市50名党政负责同志(非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培训。发挥市委党校干部教育培训主渠道作用,在市管领导干部培训班、中青班、处级班等主体班次设置为期一周的廉政教育培训课程,目前已举办28期培训班,3500多人接受培训。组织各区(市)和市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以及纪委书记200多人,参加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主题培训班。
5.关于查办案件力度不够大,对有的上级移交的问题线索的处置不够及时有力,有的办案人员政治业务素质有待提高,查办案件措施办法不多,突破案件的能力不强等问题
一是进一步压实责任。研究起草了《关于实行市纪委常委同区(市)、市直党政正职廉政谈话制度的意见》,进行定期约谈,督促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加大对腐败案件查处工作的过问、协调、督办力度。二是加强重要问题线索分析、排查。对上级关注案件迅速组织精干力量逐件进行调查核实,做到件件有着落。对受理的重要问题线索特别是巡视组移交的线索,严格按照中央纪委确定的五种处置方式分类进行处置。今年以来,立案案件总量和自办案件数量实现大幅提高,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702件,同比增长32.9%;其中市纪委监察局共立案29件,同比增长300%。三是着力查办涉及重点类型、重点领域、重点对象的案件。巡视和整改期间,先后对市人大原农业与农村工作室副主任崔成健、市南区原政协副主席孙兆军、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原主任督学李振江等市管干部立案调查,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在全市形成有力震慑。严肃查处聂磊案中充当保护伞的党员领导干部的案件,对构成严重违法违纪的8名市管党员干部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四是认真办理中央巡视组、省委巡视组交办的检举控告类信访事项。从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抽调40名业务骨干,集中精力落实中央巡视组、省委巡视组交办任务,目前办结率达到90%以上。对中央巡视组和省委巡视组交办的反映市管领导干部的89件信访件已办理完结82件,其余7件正在办理之中。五是强化纪检监察业务培训。今年以来,共组织全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47批共409人次,参加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综合业务培训班,提升了干部政治业务素质。六是加强对基层办案工作的督导。加强对基层纪委(纪检组)查办案件工作的考核评价,突出大要案、重点类型案件、移送司法案件等指标,每季度进行比较分析并予以通报,发挥好办案考核的导向作用。对情况复杂、影响较大、区市和市直单位纪委(纪检组)自行查处难度较大的案件线索,由市纪委直接查办或派员牵头查办,推动重要复杂案件得到顺利查处。七是推进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查办案件工作的意见》,规范和深化查办案件工作;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的意见》,建立和完善情况报告制度,认真做好巡视情况反馈。强化办案组织协调,切实发挥市委反腐败领导小组作用,加强纪委与检察院、海关、审计等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做好线索移送、办案协作、案件移交、情况沟通等工作,切实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
(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
6.关于有的领导干部违规直接插手工程建设项目,有的干部在工程项目和房地产开发中,变相为关系人输送利益,搞权钱交易问题
一是以监管防腐。严格土地出让管理,加强对国有土地出让的监督检查,防止领导干部人为违规插手工程项目。通过项目跟踪、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监管,督促用地单位依法依规开发利用。二是以查处反腐。严格招投标程序,坚决杜绝权钱交易引发暗箱操作。对358个招标项目进行中标候选人业绩公示,收到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投诉举报4起,给予2家投标单位行政处罚。三是以公开拒腐。严格专项资金管理,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目前正在进行信息系统构建、公开网页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组织开展了供热工程配套费等专项资金审计,发现未履行公开招标等不规范问题12个,已全部进行整改处理。
7.关于有的干部亲属子女利用其职务影响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
针对党员干部亲属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开展了专项集中清理整顿。明确政策界限、清理清查范围、登记内容、纪律要求,在自查基础上,对市管干部亲属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组织集中申报登记、审核查验。目前,正在对照摸底清单逐一排查,对查实违反有关规定的,将根据规定予以严肃处理。调查处理工作于年底前完成。
8.关于有的领导干部利用进人权、审批权、执法权,收受贿赂,有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为民营企业老板谋取利益等违规用权问题
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加强廉政风险排查工作,遏制权力滥用,切断“权力腐败”。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畅通监督渠道,推进网上执法、网上审批、网上服务,推动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严肃查处崂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调研员张纪坤利用高技能人才落户审批权收受贿赂等案件,给予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并通报曝光。
9.关于有的政法部门的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办人情案、关系案,甚至徇私枉法,为黑社会组织提供保护伞问题
在全市政法系统部署开展了执法执纪大检查,严肃查处人情案、关系案等执法办案突出问题。对5333起案件开展质量评查,查出并整改执法不公、不严、不廉等各类违法违纪问题55件,制定完善相关制度26项,12名干警受到责任追究。重点对2013年以来上级交办和越级非访情况突出的20起重点案件进行评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切实保障司法公正,维护法治尊严。
10.关于有的地方突破政策界限无原则地为企业让利,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问题
加强监督制衡,规范地方和企业行为,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充分发挥监事会作用,对监事会专门派驻纪检监事。8月份以来,共对9家企业26名监督人员进行了调整,新派驻企业纪检监事7名,实现了外派监督工作全覆盖。实施市直企业监事会重大事项即时报告制度,围绕企业资金风险、投资、资产质量、担保、诉讼、改革改制、经营发展、会计核算等方面上报监督信息。突出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能,切实加强对市直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与薪酬管理、履职待遇与业务支出,以及对市直国企资产损失责任追究等方面的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升值。突出抓好国有产权转让的监督管理,确保100%进场公开挂牌交易。
11.关于有的干部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决策失误,甚至酿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问题
深刻汲取中石化输油管道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大预防和查办失职渎职案件力度,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强化责任追究,对查实的问题,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又追究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的领导责任,以决策失误责任追究促科学决策责任落实。加强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对今年以来调查的安全责任事故进行梳理,加快处理进度。加大对失职干部查处力度,对市南区城管执法局八大关城管中队中队长卢风顺监管失职、胶州市铺集镇经管中心原主任刘忠林财务监管失职等失职渎职案件进行严肃查处,给予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在全市通报曝光。
12.关于有的国有企业负责人利用手中权力,挪用、转移甚至变相私分国有资产,变公为私问题
加强对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发挥我市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市直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以及市直企业年度考核等制度的作用,加强组织部门、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审计部门、经济综合部门之间的协调联系和信息沟通,确保对国有企业及其负责人底子清、情况明,做到台账健全、动态监管。截至目前,通过监督检查,共梳理出62个问题隐患,督促企业做专门整改,并就重点问题下发提醒函10份。全面实行定期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审计制度,今年部署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计划9项,目前已完成2项,正在实施审计6项,暂未实施审计1项,将在今年年底前开展。今年以来,查处群众举报的涉企问题7件,约谈企业领导5人。
13.关于有的农村基层干部侵占集体和农民利益,群众反映比较强烈问题
一是规范农村资产管理。开展村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共审计5960个村(社区),占总数的99.3%,累计审计资金总额达541.5亿元,发现违纪违规问题40起,查处违纪违规资金787.76万元。发现违纪村(社区)干部55人,其中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4人。二是及时处理涉农信访。通过各类媒体宣传信访举报受理方式、程序、范围等,引导农民依法举报。对反映侵害农民利益突出问题的举报件,及时调查处理。今年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办结涉农信访案件3240件次,办结率达95.6%。三是加强软弱涣散村整顿转化。通过派驻工作组、派驻“第一书记”、落实领导包案制度等措施,做好软弱涣散村整顿转化工作,目前通报和曝光党员干部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案件26 起,作出组织处理15人。四是选好配强基层班子。切实做好村“两委”换届工作,明确了村“两委”成员候选人资格条件,成立打击贿选专门机构,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三)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作风建设方面
14.关于有的机关违规经营楼堂馆所问题
一是巩固党政机关停建楼堂馆所、清理办公用房工作成果。对前期发现的出租办公用房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合同到期的已收回,其余将在租赁期满后不再续租。二是专项整治党政机关违规经营楼堂馆所问题。9月10日,印发《关于专项整治党政机关违规经营楼堂馆所的通知》和《青岛市党政机关经营楼堂馆所登记表》,对各级党政机关存在的经营楼堂馆所行为进行全面排查摸底。9月16日,召集各区市专项整治调度会议,进一步落实了各区市的主体责任。截至目前,各区市共上报经营行为128例,涉嫌违规36例;市直机关共上报经营行为24例,涉嫌违规7例,将坚持“逐个研究、一事一议”原则,提出整改方案、明确完成时限。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和建章立制工作。正在组织对有关市直单位进行明察暗访。严格执行《市级机关租用营业房办公管理办法》,加强租用营业房办公审批,定期核定租用面积。起草《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统一公开招租管理暂行办法》,将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行为进行统一规范。
15.关于公款吃喝送礼歪风和公车私用现象时有发生问题
一是抓好重要时间节点监督检查工作。下发《关于在中秋、国庆“两节”期间组织暗访检查的通知》,对节日期间公款买送节礼、公车私用、公款吃喝等违纪违规问题进行暗访检查。二是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在市纪委监察局互联网站开辟专项举报窗口,并通过报纸、电台等媒体再次向社会公布专项举报电话和邮箱。截至目前,共受理群众举报20多件次,重点组织对8起举报信息详实的线索进行核查,对莱西市望城街道2名违规违纪人员作出了党纪政纪处理。三是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在市级层面,组织4个检查组深入6个区市,对32家基层单位突击暗访40余次。在区市层面,组织对180多个基层单位开展暗访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坚持立查立纠,从严从快处理,形成有力震慑。9月1日,公开曝光了青岛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人员公款旅游、即墨市第三人民医院违规滥发福利津贴、莱西市财政局计征科科长于乃玉打麻将赌博等5起典型案例,中纪委监察部网站予以刊发,取得了较好反响。
16.关于有的部门违规长期借用车辆、超标准配备车辆问题
一是严格整改要求,明确整改目标。印发《关于有的部门违规长期借用车辆超标准配备车辆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在全市108个市直部门和各区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集中自查自纠,通过核实清楚资产账面登记、运行经费支出和相互印证对账等方式,全面清查长期借用车辆、超标准配备车辆问题。二是落实规定要求,保证整改扎实推进。各区市、市直各单位设立整治情况公开监督电话,整改工作公示7个工作日以上,并实行一把手负总责,整治情况由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盖章后报送备案,确保整治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截至目前,共完成违规借车处理38辆,超标准使用车辆处理45辆。三是建立长效机制,保证整改取得实效。按照分级负责、各负其责的原则,严把公车配备使用管理关,健全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建立登记台账等,切实杜绝违规配车、违规用车问题。严格执行公车购置和运行经费预算管理,实施年度预算和指标额度“双控制”,有效压缩行政运行成本,确保公车支出费用有效减少。
17.关于有的干部违规兼任行业协会、社团以及企业职务问题
一是清理规范社团兼职问题。通过开展“六整治四清理”行动,对我市领导干部行业协会兼职情况进行了摸底,全市共涉及106家行业协会、244名在职兼职人员,目前已经全部进行了清理规范。8月开始组织对离退休干部在社团兼职情况进行规范清理,11月底前完成规范清理任务。二是清理规范企业兼职问题。涉及的835名兼职(任职)人员,已全部清理完毕。三是坚持举一反三,巩固清理规范工作成果。加强对在职干部在社团兼职的清理规范,进行专题部署,严格在职领导干部社团兼职日常管理和审批备案工作,除工作特殊需要外,原则上不再新批准在职市管领导干部在各类社团兼职。
18.关于有的国有企业薪金、职务消费、接待费、出差费开支过高,奢侈浪费现象严重问题
一是合理确定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起草了《市直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工作意见》,规定企业负责人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任期激励3部分,并与企业经济效益、地方财政贡献、职工收入、同行业水平和同职级干部收入等挂钩。二是严格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起草了《市直大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规定》,严格规范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等方面规定和业务招待、差旅、通讯、培训等项目支出,并对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等方面提出要求。三是加强对财务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召开廉政工作会议,对企业在中秋和国庆期间严守中央八项规定、坚决杜绝乱支乱花等提出明确要求。印发《市直国有企业廉洁搬迁工作规定》,严防企业在搬迁中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19.关于会议多、文件多现象仍没有得到有效控制问题
会议方面:一是严格会议计划报备。9月26日印发通知,要求各单位列出今年四季度拟召开的会议总体计划,列明会议名称、开会理由、主要内容、时间地点、参会人数、所需经费及列支渠道等。二是严格按照新发布实施的《青岛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严把会议审批,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格和规模。三是严格清理、减少各类会议。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内容相近、参加范围重叠的合并召开,时间接近、参加范围相近的接续召开,尽量压缩规模和会期。截至目前,市委承办的二类会议数量与去年同期持平,协办的三类会议同比减少20.4%;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会议同比减少18.2%,减会成效初步显现。
文件方面:一是加强发文计划管理。除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市委部署的重大工作任务外,对未列入年度发文计划的文件,原则上不予批准。对各部门报请市委印发的文件,严格控制文件数量、文件规格、内容篇幅、发放范围。二是加强发文形势分析。二、三季度两次调度发文情况,分析发文形势,从严控制发文数量。市政府办公厅对不符合发文规定的22件公文代拟稿作了退文处理。三是加强文件前置审核。密切关注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对重要文件及时介入了解情况,提出办理意见,提前审核把关,确保文件制发时效和质量。
20.关于有的地方片面追求政绩、弄虚作假,编造虚假数字;有的地方不从实际出发,急躁冒进,摊子铺得过大,导致政府负债过重问题
一是突出科学发展导向,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要求,把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的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社会和谐进步、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二是突出全面深化改革要求,优化完善考核指标,将改革目标任务纳入考核,引导各级各部门着力解决自身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三是突出发展的质量效益,围绕“转调创”要求选取指标,进一步淡化GDP考核,把政府债务纳入考核指标,强化代表性、导向性和约束性指标,更加注重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评价,避免前任冒进铺摊子、留给后任债务包袱的现象。四是完善考核评价方式,充分发挥好专业部门和综合部门的作用,借助专业力量,强化考核数据的真实性审查,确保考准考实。同时拓宽公众有序参与渠道,注意发挥公众的监督作用,防止弄虚作假。
21.关于有的政府职能部门的干部工作不作为,乱作为,甚至利用职权“吃拿卡要”问题
一是拓宽投诉渠道。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和各级办事窗口,公布投诉电话、投诉网站;实现廉政网、纪委信访举报网站、民生在线、纠风网等四网融合。部署开展作风效能集中专项整治行动,与新闻媒体和重点单位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从工作纪律、办事效率等8个方面入手,认真梳理问题线索,进行集中整治。二是加大问题查纠力度。开展“庸懒散慢拖瞒”明查95轮次、暗访98轮次;受理行政效能投诉1554件,查实361件;查处“庸懒散”直接责任人291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5人,组织处理216人。对3万多项行政审批等事项开展了电子监察,发现问题12个,全部进行了整改。三是建立监察、审计、公安、检察联动机制。加强重点领域履职监督和责任追究,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查处公共资源交易和工程建设领域案件16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人,党纪政纪处理3人,问责处理9人。查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案件8起,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人、党纪政纪和问责处理23人,取得较好的警示效果。四是加强社会监督。把对干部的监督延伸到八小时以外,对于有负面反映、群众议论较多的干部,及时通过谈话和函询进行提醒打招呼,防止小毛病演化成大问题。
(四)执行组织纪律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
22.强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经常性监督,不断加大对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整治力度
一是进一步完善信访、电话、网络、手机短信“四位一体”举报平台。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改进和完善举报受理流程,提高了受理、查核和反馈效率。充分发挥举报平台作用,做好重点信息研判,凡对拟提拔重用为市管干部人选的举报反映,线索具体、问题性质比较严重的,问题查清前一律暂缓提交研究。今年8月份以来,共受理信访举报50余件,其中反映选人用人问题的11件,全部进行了调查处理。二是对“带病提拔”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过程进行了集中倒查。按照“下管一级”的要求,组织对2013年受撤销党内职务或者行政职务以上处分的市直部门和六区处级领导干部,以及四市乡科级领导干部共25人,逐个进行了审核,并责令相关单位就倒查对象“带病提拔”过程认真自查,就有关情况作出书面说明。三是健全推荐和治理拉票同步推进机制。民主推荐的同时,开展用人满意度测评和治理拉票行为情况测评,全面了解单位选人用人风气情况,形成长效机制。对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选人用人满意度不高、风气不正的单位,暂缓推荐干部。四是健全完善干部监督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完善组织(人事)部门与纪检机关、检察机关和编制、审计、信访等部门以及巡视组的沟通协调机制,增强干部监督工作合力。坚持干部任用前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制度,防止领导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23.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范干部选任程序,切实防止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
一是严格落实《干部任用条例》,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党政干部工作的意见》,研究提出了班子分析研判、动议、推荐、考察、处级干部备案等相关措施办法,从制度上减少说情打招呼对正常选人用人的干扰,堵住干部跑关系、托门子的通道。二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试用期制度。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试用期满考核相关规定,完善期满考核材料,及时将考核表归入干部档案。同时,对各区市、各单位试用期满考核情况进行了督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了督促整改。三是前移监督关口,加强指导把关。在区市党委研究调整干部前,认真审查调整方案和人选资格条件,规范调整批次、数量,从严把握越级、破格情况,从严审查领导身边工作人员职务变化情况,严禁试用期不满调整职务,合理确定调整干部规模上限,切实避免区市一次性调整干部人数过多、个别干部调整次数过频等问题。
24.从严管理干部档案,切实解决干部档案材料不全和入档材料不够规范等问题
一是认真开展市管干部档案专项清理工作。分级分批对全市市管干部档案进行专项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信息,以及干部档案材料是否存在涂改造假、重要原始依据材料是否齐全等问题。截至目前,已完成300余卷干部档案专项清理工作。对档案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对照《干部档案材料缺少情况汇总台账》,及时进行补充和规范;对干部重要信息记载不一致的,本着从严掌握的原则,结合档案记载情况综合研判确认。二是严格落实干部档案任前审核和备前审核制度。一方面加强任前审核工作,切实把好“入口关”;另一方面,做好备前审核工作,切实把好“前置关”,推行了处级干部备案前档案和信息库审核制度。三是进一步规范全市干部档案管理工作。完善任前审核和干部档案查借阅等日常管理各项工作流程,理顺市管干部档案材料收集办法,建立了工资审批和年度考核等常规材料定期集中收集、其他散材料分单位随时接收的工作机制。四是加强档案管理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干部档案管理资格考试,组织开展“以干代训”重点培训,近年来共培训专兼职干部档案管理人员1500余人次。
25.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选好干部、配强班子,打造作风过硬的干部队伍
一是贯彻落实好干部二十字标准,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加强班子日常分析研判,统筹职位资源、干部资源,大力选拔使用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勇于担当的干部,及时充实进各级领导班子。贯彻重点岗位重点配备的要求,加强市直单位、区市正职队伍建设,指导区市加强街道(镇)党政正职队伍建设。注重优化领导班子年龄结构、经历结构、知识结构,充分使用好各年龄段干部。不断拓宽视野和渠道,注重从基层一线和艰苦岗位选拔使用干部。二是强化组织考察的基础作用,改进干部考核评价工作。注重把功夫下在平时,多角度、多层次、多侧面了解干部,全面地、历史地评价干部,把干部的日常情况和一贯表现掌握起来。对于有负面反映、群众议论较多的拟任人选,慎重对待,认真分析,妥善处置。进一步改进考核评价办法,优化考核指标,突出科学发展导向,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发挥好考核的指挥棒作用。三是积极推进干部交流,激发干部队伍活力。按照班子建设需要,近期对部分区市班子成员进行了交流;结合超职数清理和机构改革,对部分市直单位班子成员进行了交流。
26.扎实做好超职数配备干部整改消化工作,妥善解决干部提前离岗问题
一是做好超职数配备干部整改消化工作。多次召开区市和市直单位调度部署会议,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除提前离岗人员外,目前全市超配干部已整改消化99.5%,市管干部、市直单位、区市处级超配职数已基本整改到位。二是做好提前离岗问题整改工作。7月中旬下发通知,全面停止干部“提前离岗”“到龄改非”做法。对2010年8月以来提前离岗的需要返岗人员,要求各单位从实际出发,采取担任重大项目协调员、农村第一书记、社区党建工作指导员等方式,积极提供平台发挥好返岗人员的作用;同时,认真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引导工作,防止产生负面影响。目前,全市需要返岗人员大都已返回岗位工作。三是加大对具体问题的督导检查力度。针对个别单位人员管理比较混乱,存在混编混岗、超编制进人等问题,责成相关责任单位按照编制管理有关规定马上整改,整改不彻底、效果不好的,不能过关。
27.切实加强各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增强各级干部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政纪律的自觉性
一是发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教育主渠道作用,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理论武装、党性修养和能力提升。突出民主集中制、群众工作、廉洁从政、领导艺术等方面培训内容,对新提拔任职的107名领导干部进行了集中培训;加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举办了两期市管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培训班。二是加强关键领域、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廉政教育。组织政府部门49名领导干部赴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开展廉政专题教育;组织相关部门47名领导干部赴中国政法大学开展了法治思维与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组织开展了处级领导干部德廉知识测试,全市共有2553名处级党员干部参加了测试。三是创新载体,开展在线警示教育。发挥干部网络学院覆盖面广、学习灵活的优势,组织全市公务员开展在线警示教育,市管干部和处级干部每人每年完成的网络在线学分数不低于50学分,科级及以下干部不低于80学分。目前,干部网络学院注册学员达到39583人,累计上传课件1377学时,每天在线学习2000多人次。
三、以“钉钉子”精神善始善终抓好整改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
根据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青岛市委严肃认真地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同时,我们也认识到,我市目前的整改成果还是阶段性的,对一些比较复杂的问题和深层次的矛盾,还需要着眼长远、常抓不懈,还需要在健全体制机制上再下功夫。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巡视组的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从严从实,继续抓好整改工作。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省委巡视组提供的具体线索,进一步查清查实,绝不遗漏;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确保各项整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一是始终保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清醒和坚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有关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坚持不懈地开展作风教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员干部宗旨意识,常补理想信念之钙,以壮革命斗志之骨。进一步强化组织观念,加强党性锻炼,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强化使命感责任感,增强忧患意识和担当意识,不断把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二是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的工作体制机制,从市委自身建设抓起,从市委常委个人做起,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做示范、做引导,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督促全市各级党委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特别是落实党委主要负责人的政治责任,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支持各级纪委聚焦中心任务,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履行好党内监督职责,抓好各级干部的廉洁自律,抓好教育防腐、监督防腐、制度防腐,切实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认真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决心和毅力,抓好作风建设。深入推进“五项整治”,按照“三严三实”要求,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举措治理作风问题,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认真抓好作风专项整治,着重解决职能部门不依法执纪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坚决纠正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抓好群众合理诉求的解决。加大督查力度,发挥人民的监督作用,畅通举报渠道,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对违反规定的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四是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坚持从严管理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贯彻落实好民主集中制原则,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坚决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制度体系,切实把制度的笼子关严扎紧,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不断刷新吏治、匡正风气。
五是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老虎”“苍蝇”一起打,对腐败问题敢于亮剑、敢于碰硬、绝不手软。加大对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的查处力度,防止权力寻租、权力腐败,着力查办涉及重点类型、重点领域、重点对象的腐败案件,形成强有力的震慑。
六是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抓好制度建设,提高依法依规推进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既立足于解决具体问题,又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加快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努力在各个领域形成简便易行、具体有效、相互衔接的长效机制,切实管长远、求长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12388;邮政信箱:青岛市纪委信访室(市行政监察举报中心)收;网站:。
中共青岛市委
201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