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在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及健全政府财力综合运筹机制等方面提出了相关改革意见,其中,推进预决算公开制度方面,要求县级以上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全面公开。
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
意见要求,全省将继续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除涉密信息外,全省县级以上政府要全面公开经本级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的政府预算、预算调整、决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并对本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以及举借债务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各级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均应公开部门预决算及 “三公”经费预决算,并逐步公开部门支出绩效情况。2015年县级以上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要全面公开。乡镇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公开政府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
因公出国须细化说明
在细化公开内容方面,意见要求,政府预决算支出全部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按项目按地区公开;部门预决算逐步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部门、单位要对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详细公开包括项目支出在内的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决算,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等内容。按经济分类公开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明细反映政府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
专项资金全过程公开
下一步,全省将推进专项资金信息与民生政策公开。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的原则,健全完善专项资金信息公开机制。从2015年起,省级相关部门要及时公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分配结果,逐步实现专项资金申报评审、分配使用、绩效评价等全过程公开。积极推进财政政策公开,加大民生政策公开力度,凡是财政资金安排用于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等民生领域的支出政策,各级政府及部门都要及时、准确、完整地向社会公开。对公开过程中社会关切的问题,要及时回应、规范整改、完善制度。
政务网可查询专项资金信息
记者了解到,为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与监督权,促进财政资金规范使用和建设服务型政府,岛城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和支出用途的透明度,从2014年起逐步公开市级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和执行信息。今年将首先公开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和执行信息。全市依托市电子政务信息办搭设技术平台,通过青岛政务网向社会公开市级专项资金信息。网民可以通过青岛政务网 “财政信息公开专题”下的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专栏查看,可以按照部门、项目、资金规模等分类查询相关资金情况。
今年除公开财政专项资金外,市直部门还将逐步公开2013年部门决算以及部门的“三公经费”情况。市直部门2014年部门预算已经在青岛政务网上公开,网民可以在青岛政务网“财政专题”下相应的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栏目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