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12月5日讯 根据上级五项整治要求,交警支队结合青岛实际开展整治工作,严查重点人员、重点车辆、重点路段等,全面排查、严厉整治道路交通安全各类隐患问题,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昨天上午,李沧交警大队在路查中一举查获4辆违法运输渣土车辆。上午10时,民警在黑龙江路巡逻,行至金水路口时发现三辆运输渣土车辆存在超载嫌疑,立即通知前方执勤民警进行检查。民警在金水路文昌路路口将三辆自卸货车示意停车检查,经民警初步检查发现三辆车涉嫌超载,而且这些车辆都无垃圾准运证件,存在污损号牌,未按规定喷涂放大号,私自改动车辆技术参数等违法行为。
另一路巡逻民警在重庆中路湘潭路路口也查获一辆违法运输渣土车辆,同样存在上述违法行为。经称重检查,4辆车中有两辆超载100%,两辆超载50%,均有污损号牌,未按规定喷涂放大号,私自改动车辆技术参数等违法行为。依据交通法规定,超载100%以上将被罚款2000元记6分,超载50%以上罚款1000元记6分,未按规定喷涂放大号罚款100元,私自改动车辆技术参数罚款500元,污损号牌罚款200元记12分。
据了解,昨天全市交警部门共查处渣土车179辆,其中,超载违法72辆,放大号不清65辆,安全设施不全36辆,故意污损号牌22辆,私自改动车辆技术参数19辆。(青岛新闻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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