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前十个月跨境人民币结算达1258.8亿元
昨天,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自2010年6月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以来,我市跨境人民币业务快速发展,累计结算金额达3929.24亿元。今年1-10月份,跨境人民币结算达1258.8亿元,同比增长27.87%,位居全省第一位,居全国第十位。
据统计,青岛已有2441家企业和全部38家分行级银行机构开展了跨境人民币业务,业务范围覆盖全球5大洲118个国家和地区,跨境人民币结算量占国际收支的比重为15.44%,货物贸易结算金额占同期海关货物进出口总额的27.2%,人民币已成为我市第二大跨境结算货币。
市商务局有关人士介绍,人民币跨境结算促进了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显著提升。目前青岛提供跨境人民币结算服务的支行级银行机构已经达到211家,六区四市全市企业都可就近享受跨境人民币结算服务。今年6月个人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放开以后,全市累计为个人办理各项人民币结算业务金额3189.63万元,满足了个人跨境人民币结算的需求。
记者了解到,“跨境融”系统成为人民币跨境结算业务需求对接的重要平台。为满足银行和企业跨境人民币业务办理需求,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会同市金融办联合开发了全国首个利用互联网进行跨境人民币业务需求对接的跨境人民币网上综合服务平台——“跨境融”系统。截至2014年10月,全市共有33家银行业机构与386家企业通过平台达成跨境人民币业务,实际成交金额483亿元,约占同期全辖区跨境人民币业务量的30%。 (记者 刘文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