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黄岛区六汪镇的宋某驾驶内燃观光车傍晚回家途中,将骑电动自行车的李女士撞飞后却不赶紧报警施救,反而驾车逃逸,导致李女士当场死亡。事后,宋某为掩盖罪责把肇事车扔到了偏僻的河沟内,随后又买了一款同样的新车应对警方调查。当办案民警找到他后,由于压力过大,宋某竟然用自杀的方式来逃避责任。1月6日,身体康复的宋某被黄岛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据了解,这是岛城首例内燃观光车撞人致死逃逸案件。
回家途中被撞倒身亡
2014年11月12日下午5时30分左右,家住黄岛区珠山街道的李女士下班后骑着电动自行车沿风河大坝回家,就在距离家门仅有几百米的孟家庄附近路段,她被一辆车从后方撞倒并碾压过去,肇事司机停车后,下车看了一下并没有救人,迅速驾车趁着夜色逃跑了。
市公安局黄岛分局交警大队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此时120也赶了过来,经检查,李女士因颅脑损伤已当场死亡。现场除了一辆电动自行车和逃逸车辆遗留的几块银灰色碎片外,再无其他有价值的线索。办案民警进一步勘查现场,在大坝底部又找到了一个圆形车标。因事发路段比较偏僻,也没有路灯,现场除了过路的报警人,没有目击者,民警拿着仅有的几块碎片和车标到车辆修理厂和销售点进行辨别,确定该车是一辆银灰色的福田路麒内燃观光车。
办案民警清楚,这种内燃观光车不用挂牌和办证,车辆查找难度相当大。民警调取了事故发生地上一路口的监控,发现前一时段的确有辆悬挂“内燃观光车”牌子的银灰色福田路麒观光车从此经过,民警截取了该车驾驶员的图像,到汽车修理厂和观光车销售点进行辨认,并按照车辆销售记录逐车逐人见面。前后10天的时间,办案民警排查了近百辆车,但却一无所获。
为逃责多次自杀未遂
去年11月22日,办案民警排查到六汪镇宋某的家中,面对民警的询问,宋某表现十分淡定,声称事发当天他在医院陪护岳父,他的车一直停放在医院内没有上路行驶。民警仔细检查宋某停在门口的观光车发现,虽然车身颜色和车型都跟肇事车相同,但车辆比较新,车头没有因撞击而更换维修的痕迹,宋某似乎排除了嫌疑。民警临走时告诉他,将对他说的话进行认证,调取医院的监控进行查看。
其实宋某就是肇事逃逸者,他闻听此言,感觉到谎言将会很快被识破,事情会败露。民警走后,宋某想到自己赔不起钱,还要面临牢狱之灾,于是采取了上吊、服安眠药、喝农药等方式以逃避责任,家人将宋某送至医院救治,并替他打电话向警方自首。由于抢救及时,宋某脱离了危险,在办案民警和家人的开导下,他最终放弃了自杀的念头,对自己开内燃观光车撞人致死肇事逃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内燃车上路安全隐患多
据宋某交代,去年年初,他到一处车辆销售点转悠,销售人员告诉他,这种内燃车不用挂牌、不用办证即可上路,省去了学证、挂牌、购买保险的费用,于是他就购买了一辆观光车,用于到市区打零工代步用。然而宋某没有想到,这类车辆上路安全隐患多,发生交通事故没有保障。事发当天傍晚,宋某在市区干完活后驾驶观光车沿风河大坝回家途中,因前方对行车辆的灯光晃了一下,眼前一片漆黑,将前方一骑电动自行车的妇女撞倒。宋某顿时吓蒙了,他下车后发现妇女伤势严重,考虑到车辆没有保险,自己家境又不富裕,无法对伤者进行赔偿,见四周无人发现便驾车逃跑了。
宋某打算将车开到诸城一家汽修厂维修,他怕警方沿途查找,不敢走主干道,就选择偏僻的道路行驶,结果将车开到了一条干涸的河沟内。宋某见无法驶出,干脆就将肇事车遗弃在此处。此后,宋某又到诸城的一家销售点购买了一辆同颜色同款车型的观光车,以便应对警方的调查。他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结果还是露出了破绽。(记者 赵玉勋 通讯员 冯希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