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漆黑的高速路上停着一辆油罐车,车辆既没有开双闪也没有放置警示标志,民警多次鸣笛却始终没见司机下车……昨日凌晨4时许,山东省高速交警总队城阳大队民警在青银高速巡逻时发现一辆油罐车坏在路上,油罐车司机却在车内呼呼大睡。警方表示,驾驶员将面临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据执勤民警介绍,昨日凌晨4时许,巡逻车巡查至G20青银高速青岛方向44公里处时,发现一辆油罐车停在路边,由于油罐车车身较大,占用了应急车道和旁边半个行车道。该车既没有开双闪灯也没有放置三角警示牌,执勤民警多次鸣警笛也没有人出现。执勤民警只好敲打车门,确定车内是否有人员。过了好一会儿,驾驶员才从车厢后座上坐了起来,一脸茫然。经询问,该车出现故障无法行驶,驾驶员就将车停在路边,想等到天亮再想办法,然后就躺在车厢后座上睡了起来。
高速交警检查发现,该车双闪灯不能正常使用,也没有配备三角警示牌。“驾驶员安全意识薄弱,并没有意识到这样的做法会产生怎样的隐患。高速上汽车抛锚,由于没有设置警示标志打开双闪,而发生的车祸让人触目惊心。”执勤民警告诉记者,民警联系路政部门协助其拖车,对方还一再阻拦,表示天亮后会有公司的人过来修车。最终,为避免发生追尾事故,执勤民警联系路政部门迅速将该车拖离高速公路。
对此交警表示,车辆出现故障应当立即开启双闪灯,在车后方适当位置放置三角警示牌,并拨打救援电话,请求救援。夜间行车,驾驶员容易疲劳困倦,注意力下降,视线也没有白天好,不容易发现前方车辆,容易发生追尾事故。根据相关规定,车辆发生故障后,驾驶员未按规定使用灯光或设置警告标志牌的,将面临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记者 于滈 通讯员 崔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