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2月25日讯 今天是春节长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春节过后开门纳客,不少商家和单位为图吉利违规燃放所谓的“开门鞭”,记者从市公安部门了解到,燃放“开门鞭”违规,商家应自觉遵守禁放规定。
据了解,部分商家和单位燃放“开门鞭”的习俗,违反了《青岛市禁止制作和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公安机关提醒市民要自觉遵守禁放规定,文明燃放烟花爆竹,不要燃放“开门鞭”,违反规定的商家和单位,公安机关将依规予以严肃查处,根据情节可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青岛新闻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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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青岛烟花爆竹燃放时间:农历腊月廿三、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正月初三和正月十五
2015青岛烟花爆竹禁售区域:
市南区的禁售区域(重要区域和旅游景区)包括:市政府周边(山东路、闽江路、南京路、香港中路合围区域),前海一线(东海中路、燕儿岛路以西香港中路、香港西路、文登路、莱阳路、龙口路、湖南路以南区域),八大关景区。禁售路段包括禁售区域之外的城市主干线,特色街区主要路段以及其他不宜销售烟花爆竹的路段,香港中路、山东路、延安三路、中山路、闽江路、闽江二路,闽江三路,云霄路,漳州一路,漳州二路,江西路以南燕儿岛路、南京路、福州路路段,大尧一路,大尧三路,逍遥二路,秀湛路,南京路以西延吉路路段,燕儿岛路与泰州路间宁夏路路段。
市北区禁售区域包括:特色街(昌乐路文化街、沈阳路电子街、北仲路体育街、台东三路步行街、利津路文具街、登州路啤酒街、婚纱街、德国风情街、世界旅舍、红酒房);及福州北路、宁安路、伊春路至合肥路(宁安路小学)、延吉路、伊春路、山东路(西吴路以南)、长春路、镇江路、镇江北路、镇宁立交桥周边路段、东西快速路、寿光路、宁海路、威海路(长春路至登州路段)、台东一路、台东六路、大名路、台东八路、辽宁路、乐陵路、胶州路、市场一路、热河路、无棣二路、临沂路、延安一路、莱芜二路、菜市二路、姜沟路、市场三路、芙蓉山路、芙蓉路、丰盛路、万寿路、劲松四路埠西村市场路段;嘉禾路和1路公交车总站、7路公交车总站及宣化路周边50米范围。
李沧区划定李村河两侧、滨河路全路段禁止销售;京口路从青岛财经职业学校向东至夏庄路禁止销售;书院路从北方国贸至五星电器路段及南至滨河路区域内禁止销售。
崂山区中韩街道划定的禁售区域为深圳路、银川东路、仙霞岭路、云岭路、秦岭路路段。沙子口街道的禁售区域为沙子口街道商业街及家德乐超市周边。王哥庄街道划定王哥庄集贸市场和东台集贸市场为禁售区域。北宅街道辖区内集市(东陈集市、周哥庄集市、毕家集市)为禁售区域。滨海大道北宅段公路两侧(沟崖社区至隧道口)、集中居住社区居民楼网点、高科园产业区禁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