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女性,往往会和温柔贤惠、端庄动人等形容词联系起来,可如果她们受到自身成长环境或复杂的社会关系影响,也会表现出“另类”的一面,加上自控能力较差,往往会诱发犯罪。昨天,崂山法院公布了两起涉及女性犯罪的案件,一个为了帮丈夫出头,持刀砍伤了丈夫同事的妻子;另一个醉酒到派出所里闹事,并殴打民警。据了解,两人均因触犯刑法被判刑。
帮着丈夫砍伤同事
刘先生是丁先生的上司,丁先生在入职时双方就工作绩效达成了一致,可到了年底丁先生发现,刘先生并没有按照之前的约定给他发放提成,双方为此事起了争执。去年6月的一天早晨,丁先生的妻子宋某来到刘先生家,为丈夫的提成问题与对方发生争执,争执期间双方情绪十分激动,宋某为了替丈夫出头,用随身携带的菜刀砍伤了刘先生妻子的手腕。事后刘先生妻子被送到医院救治,经鉴定为桡骨骨折,属于二级轻伤,宋某因涉嫌故意伤害他人被拘留。案件审理期间,宋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并无异议,希望法院对其从轻处罚,同时宋某也与被害人达成和解,一次性赔偿对方16万元。
崂山法院审理认为,宋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她如实供述且积极赔偿,法院对其从轻处罚。经一审判决,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派出所里醉打警察
赵某是个80后,老家在吉林,现在在青岛工作。去年10月27日凌晨3时,赵某饮酒后搭乘出租车回家,她迷迷糊糊地发现出租车司机走的路线有些奇怪,便指责对方绕路。司机称只是正常行驶,并未绕路,赵某借着酒劲与司机争吵起来,司机见状后拨打了110报警,民警赶到后将赵某及出租车司机带回派出所做笔录。期间赵某在派出所里发起了酒疯,开始殴打、踢踹民警,并致民警受伤。后经法医鉴定,民警鼻腔受伤,构成了轻微伤,公安机关以妨害公务罪追究赵某的刑事责任。赵某酒醒后意识到了自己的疯狂行为,十分后悔,同时主动赔偿受伤民警经济损失两万元,民警表示谅解。
崂山法院审理认为,赵某的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鉴于赵某能如实供述,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谅解,有悔罪表现,法院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经法院一审判决,赵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偶发犯罪多因自控力较差
记者从市中院了解到,近几年女性犯罪的案件仍远远低于男性,数量并不多。另据崂山法院刑庭法官介绍,在女性涉及的犯罪中,较为多发的为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另外还有涉毒案件。 “其中在部分涉毒案件中,女性被告人多为跟着男友、丈夫或朋友一起参与,还有的女性最后成了主犯。”除了这两类案件外,涉及伤害类的犯罪则多为偶发案件,如故意伤害他人、妨害公务等,这些和女性自身的性格特点也有一定的关系。“女性自控能力较差,容易受情绪影响,一时把持不住可能就会酿下大错。 ”除了受情绪影响外,还有的女性被告人受家庭教育、生长环境甚至家暴影响进而犯罪,还有的女性爱慕虚荣,相互攀比,她们追求金钱利益和物质享受,注重穿衣打扮,喜欢灯红酒绿的生活,而本身又不具备挥霍的资本,于是采取非法的手段换取。(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王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