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将首次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记者昨日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发布 《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从今年1月1日起上调基本养老金。记者从青岛市人社局了解到,我市目前正在制定青岛的养老金上调细则,近期将发布并及时上调待遇。
上调分为三个部分
根据通知规定,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分为三个部分,其中定额调整属于普涨,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25元。第二部分是“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第三部分为与本人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
这是我省首次明确养老金上涨与缴费年限挂钩。根据退休人员缴费年限长短划分为7个档次,月增加额为30至90元。需要注意的是,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但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增加的年限,缴费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对符合条件的退职人员,按退休人员普遍调整的办法分三部分增加养老金,其中第一部分按退休人员标准的80%计算增加,即每人每月增加100元。退职人员的第二、第三部分上调,与退休人员相同的办法增加。
养老金上调继续使用“适当倾斜”的方法,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年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再给予适当倾斜。
岛城政策正在制定
记者昨日采访市人社局了解到,青岛的养老金上调政策,正根据山东省文件制定中,近期将发布并及时上调相关待遇。
与省文件不同的是,青岛的养老金上调更细致,其中就包括了按鲁政办发〔2011〕64号文件等有关规定,办理一次性补缴参保手续的人员。这类人员去年在调整中,分为三个档次调整。此外,我市去年还对省以上劳动模范适度调整。(记者 陈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