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7月1日电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1日表决通过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高宝玉、徐建一、宋作文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资格终止。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由辽宁省选出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辽宁省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党委原书记高宝玉,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本人提出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2015年5月29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其辞职。由吉林省选出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原董事长、党委原书记徐建一,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本人提出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2015年4月28日,吉林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其辞职。由山东省选出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山东省龙口市东江街道南山村村委会主任宋作文,因个人原因,本人提出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2015年5月21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其辞职。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高宝玉、徐建一、宋作文的代表资格终止。
由福建省选出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共福建省泉州市委原书记黄少萍,因病于2015年4月25日去世。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黄少萍代表的去世表示哀悼。黄少萍的代表资格自然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