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6月28日凌晨2时许,在城阳区中城路上,一名“酒司机”开车撞上了一名横过马路的行人,最终行人不治身亡,酒司机被抓捕归案获刑。记者了解到,事发前,当事双方都曾大量饮酒。
6月28日凌晨2时10分,城阳公安分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在辖区中城路城阳派出所路口,一辆汽车撞伤了一名行人后逃逸。城阳交警大队事故处理科的民警到达现场后,协助120急救人员将伤者送往医院,并对现场予以保护。当时地上有一摊血迹,一个汽车的雾灯罩,肇事车已逃离。由于案发时间为凌晨,虽然目击者看到肇事车,但是不知道车型,也没记住车牌号。
很快,医院传来消息,被撞男子经抢救无效死亡。同时,被撞男子的身份信息也有了眉目,男子姓焦,26岁,来自山东省禹城市,在青打工,事发前,焦某和其哥哥及几个老乡在饭店喝酒至次日凌晨2时许,散席后焦某步行回家,在过马路时不慎被一辆飞驰而来的汽车撞飞。
城阳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拿着肇事车辆现场遗留的雾灯罩,去城阳区几家汽车修理厂和4S店走访调查,请他们根据专业经验确定车型,最终将肇事嫌疑车辆确定为海马车。确定车型后,办案民警到青岛市车辆管理所查询了该车型所有的车牌号,展开逐一排查。与此同时,另一路办案民警调取查看了事发现场及前后沿线的三十余处监控,一路顺线追踪,确认肇事车在发生事故前从城阳区南疃社区附近的一家歌舞厅门口驶离。但因夜间视线较差,这些监控均未显示出肇事车的车牌号。办案民警采用逆向思维,又调取了肇事车前往歌舞厅前的监控,终于在辖区阜城路一处监控中追踪到肇事车的车牌号为鲁BU9K××。
经查询,该车登记车主为女性刘某,家住河南省郸城县。经进一步调查,民警初步确认该车有重大作案嫌疑,该车平时由刘某的丈夫安某驾驶,安某平时住在即墨市仇家村。
7月3日早晨,办案民警前往仇家村安某暂住处,在其家门口找到了鲁BU9K××号肇事车,并依法查扣。民警随即展开对肇事司机的抓捕,结果安某不在家,其妻刘某称安某于案发早晨离开家后回了河南老家。民警说服教育刘某,摆明利害关系,让其做好丈夫安某的思想工作,让其尽快投案自首。
7月6日上午,安某与妻子刘某来到城阳交警大队交通事故处理科投案。经审查,安某对其饮酒后驾驶鲁BU9K××号越野车肇事后驾车逃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此案告破。
据了解,安某31岁,老家河南,前几年来青从事工艺品加工。 6月27晚8时,华灯初上,安某约工友解某和赵某到城阳区一家烧烤店喝酒,3人平均每人喝了8扎啤酒,一直喝到深夜12时许,而后安某驾驶鲁U9K××号越野车拉着两个工友又去了城阳一歌舞厅唱歌。次日凌晨2时许,安某酒后驾车回即墨暂住地,途中沿中城路由南向北行驶到城阳派出所路口处,一个行人突然冲出,由西向东踉跄着横过马路,安某来不及刹车,将该行人撞倒在地。(记者 杨海涛 区通讯员 刘春芳 胡永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