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7月21日讯 青岛新闻网从市交警部门了解到,为缓解早高峰东海路沿线交通拥堵,优化周边区域交通运行环境,青岛交警部门结合青岛市城市道路智能交通管理服务系统项目工作开展情况,交警支队近期拟对澳门路(普宁路至惠东路路段)进行交通组织优化,现将具体方案公示如下:
一是澳门路(普宁路至香洲路路段)施划一条潮汐车道,早高峰(7:00-9:00)期间该路段东、西双向通行,其他时段保持目前西向东单向行驶不变。如图所示。
澳门路潮汐车道示意图
二是澳门路(香洲路至惠东路路段)改为全天双向通行。
香洲路至惠东路路段示意图
三是在澳门路普宁路路口、澳门路香洲路路口以及路段中设置交通信号灯、车道指示灯,同时完善配套电子警察设备、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如图所示。
澳门路沿线路口交通组织优化示意图
四是重新渠划澳门路丰顺路路口、澳门路云安路路口,完善路面标线。在两路口的北进口施划减速让行标线,驾驶人行经此处必须慢行或停车,观察并让行澳门路来车,确认安全时方可通行。
重要提示:
1、“潮汐车道”启停时间段。澳门路(普宁路至香洲路路段)潮汐车道仅在每日7:00-9:00启用,切勿在规定时间外行驶,以防发生交通事故。
2、潮汐车道路段交通信号灯及车道指示灯在每日7:00-9:00启用,其他时间段关闭。
当潮汐车道指示灯显示绿色箭头绿色“↓”时,车辆允许进入该车道通行;当指示灯显示红色叉形灯红色“×”时,车辆禁止驶入该车道通行。
3、7:00-9:00潮汐车道启用期间,车辆行经澳门路普宁路路口、澳门路香洲路路口需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特别提示:切勿混路口信号灯与潮汐车道指示灯的作用,通过路口请遵守路口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路口后请遵守车道指示灯选择车道。
澳门路普宁路路口、澳门路香洲路路口各进口方向通行说明图示如下。
4、澳门路普宁路路口、澳门路香洲路路口内分别施划有黄色网状线,网状线区域内严禁车辆长时或临时停放,对违法车辆进行抓拍处罚。当前方有车辆停驶时,后车必须在黄色网状线外等候,直到确认黄色网状线前方有足够空间停驶本车时,方可继续通行。
提示:支持← →箭头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