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房地产税风声再起,有消息称,房地产税改革主体框架已基本确定,正在征求意见并不断完善,房地产税全面征收已临近。但也有业内人士认为消息来源非官方,房地产税短期落地“不靠谱”。无论如何,房地产税开征已是板上钉钉,只是实施时间早晚的问题。
百万房产月缴税400元
据悉,房地产税主体税种或由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具体税率可能将由地方在中央确定的税率区间内自行决定。有关部门表示,房地产税立法改革的总体思路是:拟在房地产相关税费负担总体不变的前提下,适当提高保有环节税负,降低建设、交易环节税费负担。
今年3月份,有房地产业内人士表示,我国房地产税开征是必然,参照欧美国家及世界通行做法,估算价值100万的首套房可能会每年增加约5000元税负,即每月400多元。这笔账这么算:按照每个家庭户承受能力和世界通行做法,首套房的税率应该在0.5%~1%之间,二套房、三套房及以上,税率不会超过3%,预计在2%以内。
至于房地产税何时征,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表示,当前财税改革已经拉开帷幕,房地产税作为重点之一,或将在2016年前实现加快立法,在2017年实施。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日前在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作2014年中央决算报告时表示,今年将配合做好房地产税立法工作,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按照中央的部署,改革的重点要在2016年底之前做出来,房地产税立法肯定是要动真格的,房地产税立法最迟不能拖过2017年的“两会”。
房价降低或是短期效应
房地产税的开征,从消费环节的前期一次性征税,逐渐转向保有环节的征税。如此将提高持有成本,降低炒房者的收益预期,从而遏制房地产的投资需求。
但是房地产税开征是否能起到降低房价的作用?从经济理论来讲,实施房地产税将排挤出部分炒房客,通过市场供求关系达到降低房价的目的。当需求受到打击,房产商投资盖新房的动力就会减弱,新开工项目就会减少。当市场不景气,房产商通常会更加保守,供给下降幅度会更大。举个例子说,2012年房地产宏观调控,对买房尤其二手房政策收紧,当年全国住宅新开工面积下降11.2%,土地购置面积下降19.5%。需求暂时减少,供给也在回落,指望房价大跌基本无望。事实上,2013年全国大部分城市的房价不降反升。
房地产税的开征意义主要体现在弱化房地产投资属性及调节贫富差距。在未来升值空间不确定的背景下,首先要面对确定的房产税负,这样就会让以投资性购房者信心丧失大半,减少炒房者侵占市场资源。向房产保有环节征税,意味着房地产税实际上是财产税的一部分。财产税的开征具有填补中国现行税制中财产税缺失的特殊功能。就意味着中国真正启动了调节贫富差距的工程。房地产税的开征将使对贫富差距影响最大、具有基础作用的财产有所触动。
多余房产清理要趁早
据有关统计,在目前的房价构成中,税费及房产商利润占到60%,建筑成本只占40%。房地产开发中土地占有的税费太多,是房价过高的直接原因。此次房地产税改革,在房地产相关税费负担总体不变的前提下,提高保有环节税负,降低建设、交易环节税费负担,可以理解为将以往在房价当中一次性交纳的税费改成按年收取,这就意味着养房更难。
当税负从交易环节转向持有环节,对“房叔”“房姐”们的杀伤力会更直接、更明显,更有利于公平税负、平抑房价。该征的征,该免的免,才是房地产税的本意,才能让刚需者笑、投机者愁。
房地产税的改革明显不利于多套房、人均面积过大这种持有情况。青岛科威国际不动产总经理孙杰表示:“房子多了,不住,还是建议出售或者重新配置,即卖了相对差的,买套相对好的。弱化房子的投资属性,支持居住属性,指望房价下跌,有难度。开征房产税,这是箭在弦上了。不要等到政策公布了,再开始清理多余的房产,那时候时间点不对。”(青岛财经日报/青岛财经网记者 陈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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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法正式列入中国立法规划
@人民日报官方微博消息 据新华社消息,一段时间从公众视野“淡化”的房地产税有了新动向。最新调整过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本周向社会公布,包括房地产税法在内的34项立法任务进入其中,这意味着备受关注的房地产税法已正式列入中国立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