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方案》,青岛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抓“三严”促“三实”攻坚克难推进重点工作的意见》。为确保市政府“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落到实处,近日,市政府办公厅结合我市当前工作实际,对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进行认真梳理,建立了《青岛市政府“三实”台账》。
该台账以《政府工作报告》、市办实事和市政府重点工作为基础,经过梳理、筛选和征求各方意见后,确定了部分重点工作,主要涉及经济、医疗、教育、卫生、交通安全、社会保障等各个方面,在青岛政务网公开挂牌督办,定期向社会发布具体进展情况,接受社会监督。《“三实”台账》明确了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各单位要按照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目标抓好落实,定期报告进展情况。办公厅负责对相关事项进行调度和督查,定期汇总、通报工作情况。同时,对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青岛市政府“三实”台账
1.建筹10000套(户)保障性住房(含租赁补贴)。
2.组织开展“对生命安全负责、向交通事故宣战”专项治理,年内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500处以上。
3.组建天使投资、成果转化、创业投资、产业培育等各类组合基金,年内基金规模突破15亿元。
4.加快青岛中学建设。
5.加快推进五所中学的迁建工作。年底前完成所有建筑单体施工。
6.加快市创业就业实训基地建设。
7.加快千万平米孵化器建设,力争年内新增投入运营面积150万平方米。
8.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实现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覆盖。
9.加快胶州湾环湾绿道建设,年底建设环湾绿道建设约37.91公里,完成投资约27.67亿元。
10.新建、扩建李村河、张村河、楼山河、墨水河流域污水处理厂。年底实现李村河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计划4.5吨/日污水处理设施通水运行。下半年,张村河水质净化厂开工建设。10月底前城阳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通水。
11.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完成市办实事确定的棚户区改造目标,启动改造约1.5万户,其中主城区5000户,其他区市1万户。同时完成国家、省下达的棚户区改造任务,计划开工64个项目、涉及居民3.6万户。
12.年内完成株洲路等主干网道路打通工程。
13.加强墨水河、嵯阳河等流域污染治理工作。
14.做好全国卫生城市复审工作。
15.加快推进李村河等中心城区河道整治工作。年底前完成板桥坊河下游综合整治工程、张村河下游综合整治工程(崂山区段)、张村河上游整治工程(东陈段)。
16.加快推进青岛湾老城区改造工程。今年9月底,编制完成青岛湾老城区保护改造控制性规划;年底,完成青岛湾老城区改造项目PPP运营实施方案的报批,启动青岛湾老城区范围内1600户(市南片区1000户,市北片区600户)危旧房屋的征收工作。
17.加快地铁1号、2号、3号线和蓝色硅谷、西海岸城际轨道交通快线建设。3号线北段年底开通试运营;2号线全年累计完成区间开挖2.9公里,完成4个车站主体结构工程;R1线开工累计完成地下区间开挖的75%,完成高架区间土建工程的80%;R3线一期完成地下段明挖部分土石方59.9万立方米,地下区间开挖初支3339双线延米,完成高架段U梁预制120片;1号线实现部分工点施工进场。
18.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租售并举,力争年底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增长10%。
19.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编制《青岛市农村新型社区和新农村发展规划(2015-2030年)》和大沽河农村新型社区、美丽乡村、现代产业园区三位一体提升发展规划。新开工集聚类社区100个。推动100个续建社区完工回迁。
20.推进农村精准扶贫开发,到今年年底,200个贫困村的水、路、电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有明显提高,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得到保障。
21.加快区域性电子口岸平台建设,取消或规范港口收费项目,降低企业通关成本,提高通关效率和质量。提升多式联运海关监管水平,创树青岛口岸品牌。
22.加大对小微企业贷款支持力度,争取小微企业贷款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贷款增速不低于全市贷款的平均增速。
23.年内通过担保、过桥、优惠贷款平台等政策性措施,解决中小企业融资220亿元。
24.加快推进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在全市分类设置有社会组织或企业运营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示范点30处,为老年人提供服务。
25.开工建设青岛市民健康中心工程。
26.加快建设市立医院东院二期工程。年底前项目开工建设,进行住院楼主体施工。
27.加快建设青岛大学附属医院东院区综合病房楼工程。年底前,完成主体工程的50%。
28.加快建设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青岛院区二期工程,力争年底项目开工建设。
29.推进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市优抚医院建设。年内社会福利院项目完成施工、监理招标。儿童福利院项目年内完成施工、监理招标及4号楼主体施工。市优抚医院项目年内完成3号楼主体施工。
30.扩建完善智能交通设施,做好交通拥堵治理工作。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按照青岛市城市道路智能交通管理与服务系统建设标准,建设智能交通系统并整体接入市区平台,完成主要道路交通流信息采集和发布信息建设。(记者 于顺)
原标题:市政府建立“三实”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