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食品召回时限有了明确规定
《食品召回管理办法》于2015年9月1日起施行。食品召回分为三个级别:
①一级召回:食用后已经或者可能导致严重健康损害甚至死亡的,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24小时内启动,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②二级召回:食用后已经或者可能导致一般健康损害的,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48小时内启动,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
③三级召回:对标签、标识存在虚假标注的食品,应当在知悉相关食品安全风险后72小时内启动,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
最高法规范民间借贷新规实施
9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正式施行。其中明确,民间借贷年利率24%以内的受法律保护,超过36%为无效;P2P网贷平台仅提供媒介服务,则不承担担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