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习近平主持政治局民主生活会
新华网北京12月29日电 按照党中央关于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部署,中共中央政治局于12月28日至29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中央政治局带头践行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要求,联系中央政治局工作,联系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抓作风建设的实际,联系自身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实际,联系严格教育管理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实际,联系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郭伯雄、令计划等人案件的深刻教训,进行党性分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作风建设的实践,研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中央政治局自身建设的措施。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这次会议是中央政治局参加“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一项重要活动。会前,有关方面做了认真准备。一是对“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面上的工作和2013年6月中央政治局专门会议以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落实加强作风建设措施的情况进行了梳理。二是就中央政治局践行“三严三实”、加强自身建设,征求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国务院党组、全国政协党组、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省区市党委、中央各部委、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代表以及曾经担任中央政治局常委等职务的老同志的意见。三是中央政治局的同志都在一定范围讲了党课,同有关负责同志谈心谈话,重点围绕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的团结、服从和维护大局、遵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秉公用权和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查摆,撰写了发言材料。
会议首先审议了《关于三年来中央政治局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落实加强作风建设措施情况的报告》、《关于对中央政治局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加强自身建设征求意见情况的报告》。随后,中央政治局同志逐个发言,按照党中央要求进行对照检查。会议自始至终严肃活泼,有交流讨论,有思想碰撞,有批评和自我批评,体现了“严”和“实”的要求,体现了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体现了开诚布公、团结和谐的精神。
会议认为,我们党作为秉持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必须始终树立和保持优良作风。我们党有长期以来打下的坚实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这是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一大优势。我们党近一个世纪的奋斗历程表明,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反腐倡廉建设永远在路上,必须经常抓、反复抓,一刻也不能放松。
会议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一开始就把党风廉政建设紧紧抓在手上,连续采取了一系列行动,工作是扎实的,成效是显著的。其鲜明特点,就是突出重点,抓住要害和关键,点准穴位,打准靶子;从中央做起,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层层立标杆、作示范;见事见人,既抓思想引导又抓行为规范,不搞形式、不放空炮;上下互动,强化组织管理和群众监督,形成强大势场;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和曝光典型案件,形成高压态势,形成严的标准和氛围;驰而不息,一环扣一环抓,不间断抓,努力形成长效机制。
会议认为,通过扎实努力,全党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更加深刻,抓作风、转作风的自觉性普遍增强;各级党委对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重点抓什么、怎么抓的认识更加准确,集中教育和经常性工作都有新的套路、积累了新的经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得到有力整治,领导干部中不严不实问题得到初步解决,一大批“老虎”、“苍蝇”被绳之以党纪国法,不敢腐的氛围总体形成,不能腐、不想腐的工作正在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法规更加完善,制度“笼子”扎得更紧,制度执行力和纪律约束力明显增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促进了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
会议指出,面向未来,恢复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任务还很重,巩固党风廉政建设成效、防止问题反弹的任务还很重,解决党内作风上深层次问题的任务还很重。要保持反“四风”、正党风、反腐败、倡清廉的战略定力,坚持毫不松劲抓、锲而不舍抓。要把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历史经验和新鲜经验深入运用到经常性党风廉政建设中去,做到标准不降、要求不松、措施不减。要紧紧盯住党风廉政问题的新情况新变化,厘清问题症结及演变态势,及时跟进应对措施,做到掌握情况不迟钝、解决问题不拖延、化解矛盾不积压。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之中,从解决“四风”问题和领导干部不严不实问题延伸开去,努力改进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使党的作风全面好起来。
会议对“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给予肯定,认为这次专题教育聚焦“三严三实”,突出问题导向,对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党性上进行了又一次集中“补钙”和“加油”。特别是绷紧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使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有了更加明确的方向。会议要求,要一鼓作气、敬终如始抓好专题教育靠后阶段的工作,推动领导干部践行“三严三实”常态化、长效化。
会议强调,中央政治局担负着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航船方向、统筹协调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组织应对国内外重大矛盾风险的重要职责,要成为“三严三实”的表率。中央政治局的同志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不只是个人的事,而是党和国家的事、人民的事、全局的事,必须模范遵守党章,在“三严三实”上有更高标准,努力成为高水平的马克思主义政治家。
习近平在讲话中肯定了中央政治局带头践行“三严三实”取得的成效,对中央政治局各位同志的对照检查发言进行了总结。他指出,中央政治局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要动真格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群策群力改进中央政治局的工作。这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得很好,大家讲认识、谈体会,摆问题、查不足,出主意、说措施,启发了思考和感悟,触动了思想和灵魂,很多意见建议对进一步做好中央政治局的工作很有帮助。
习近平就中央政治局当好“三严三实”表率提出4点要求。
第一,自觉把“三严三实”要求体现到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上。在中央政治局的位置上工作,必须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坚定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信念,并为这种理想信念矢志不渝奋斗,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和挫折都不动摇或背离理想信念;必须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情怀,心中时刻装着国家和人民,自觉为党的事业和人民幸福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必须有较高的思想理论水平和领导艺术,坚持真理,开阔视野,熟悉国情,了解世界,模范执行民主集中制,善于驾驭和处理各种复杂矛盾,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分析、解决问题,善于组织带领人民群众一道前进;必须对党忠诚,知行合一,言行一致,表里如一,政治品质优秀,道德情操高尚,脱离一切低级趣味,时时处处以榜样力量感召干部群众。这些要求的核心,是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政治能力要强,思想定力、战略定力、道德定力要特别过硬,经得起大风大浪考验。政治上的坚定源于理论上的清醒。要自觉加强理论学习,掌握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同时要用各种科学知识把自己更好武装起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第二,自觉把“三严三实”要求体现到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中央政治局的同志必须有很强的看齐意识,经常、主动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制定各方面决策部署,首先要有正确大局观,站在党和国家大局上想问题、看问题,特别要把所分管方面的工作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衔接起来、统一起来。无论综合性决策还是专项性决策,都要找准在全局中的合理定位,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在把握客观规律的基础上确定工作目标和举措。要统筹谋划、通盘考虑各方面因素,兼顾各方面利益,协调各方面关系,明确轻重缓急,使各方面资源发挥最大效用。要有很强的责任意识,敢于负责、敢作敢为,党中央定下来的事情就一定抓好,使各项工作既为一域争光、又为全局添彩。
第三,自觉把“三严三实”要求体现到对分管方面的管理上。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践行“三严三实”,既要以身作则,又要注重管理引导。要把抓工作同抓管理在各个环节结合起来,善于在工作中总结管理经验、发现管理漏洞、指导完善管理措施。要有很强的带队伍意识,既管事又管思想管作风,特别要明确要求和督促所管方面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明确要求和督促所管方面正确履行职能,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明确要求和督促所管方面按干部制度和干部条件选人用人,使各方面干部和人才各得其所,优秀干部能脱颖而出、健康成长;明确要求和督促所管方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执行党的建设各项制度和规定,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发现不严不实问题,都要严肃指出,敢于板起脸来批评,并督促改正。
第四,自觉把“三严三实”要求体现到严格要求自己上。中央政治局的同志不能有权力上、地位上的优越感。无论公事私事,都要坚持党性原则,都要加强自我约束,鼓励和欢迎下级和身边工作人员监督,不折不扣执行党的纪律和规矩。对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坚决纠正。
会议强调,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郭伯雄、令计划等人的所作所为说明:一个党员的党性,不是随着党龄增长和职务提升而自然提高的,不加强修养和锤炼,党性不仅不会提高,反而会降低,甚至可能完全丧失。我们党严肃查处他们,是对党、对国家、对人民负责,也是对历史负责。要深刻汲取教训,在践行“三严三实”上定位准、标杆高、行之笃,以实际行动不辜负人民重托。
解读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
中国有句古话:“近水楼台先得月”,如果靠近权力这个楼台,得到了恐怕不只是风月无边了。
就在年底,当岛上的岛叔、岛妹们开始欢快地计划元旦去哪的时候,中央政治局又开了足足两天的会。什么会?民主生活会。岛上的党员——当然包括岛叔、岛妹,对这个形式的党内政治生活肯定不陌生。而且最近几年的民主生活会,明显感觉到压力山大,不能走过场,实质性的内容越来越多。
其实,在年底的这场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之前,各省市自治区、各中央大大小小部委、单位,都陆续开了民主生活会,这一次的主题无一例外是“三严三实”。
反面教材
这一次的通稿到九点多才出来,好几千字,这次民主生活会首次点名提到了五个反面教材: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郭伯雄、令计划,而在这五个“深刻教训”之前,还有几个联系被重点提了出来。最引人注目的,恐怕就是“严格教育管理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了。
无一例外,这五个反面教材在教育管理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问题上,纵容包庇,马失前蹄。周永康之子,借助父亲的权力,到处包揽生意,薄熙来的妻子薄谷开来的投毒事件更是丑闻一桩,很多人通过徐才厚的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向徐行贿,郭伯雄和令计划的儿子更是有名的纨绔子弟。
有句俗话,“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个人情社会,权力虽然是公器,一旦跟私情结合起来,就会产生无数个变种:老乡会、同学会……而权力的荫庇,首先得利的自然是权力的“身边人”。这其中的“利”,有的是权力的世袭罔替,有的则是权钱的赤裸裸交易。这也是很多老百姓深恶痛绝的顽疾。
破窗效应
其实早在1985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就出台了《关于禁止领导干部的子女、配偶经商的决定》,“凡县、团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子女、配偶,除在国营、集体、中外合资企业,以及在为解决职工子女就业而兴办的劳动服务性行业工作者外,一律不准经商”。
之后的三十年,中纪委也陆陆续续发布过关于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的规定,对80年代“一律不准经商”的一刀切,做过一些修正,比如明确在领导干部任职地区或管辖范围内不得经商等。但毋庸讳言,这些个规定,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被大打折扣,甚至束之高阁。
改革也有“破窗效应”,一人砸了窗玻璃没受惩罚,其他人也会肆无忌惮,更何况砸窗的还是高级别领导干部呢?这就是党纪党规在执行过程中碰到的“不严不实”的尴尬。
怎么破?
一要破。通过反腐和巡视,查处一批,这叫“以儆效尤”。在去年第二轮中央巡视的13个巡视点的整改报告中,上海、浙江、陕西、河北、广西、四川、江苏、黑龙江8个省份以及一汽集团,都无一例外提到了领导插手工程项目以及“身边人”腐败问题。
至于案例,太多。岛叔随便举几个例子。比如原全国政协副主席苏荣,在地方主政期间纵容“家族式腐败”,全家男女老少齐上阵,收钱的收钱,捞活的捞活,真是把一个省委书记的手头权力“吃干榨净”。而原能源局局长刘铁男“上阵父子兵”,与儿子刘德成共同非法收受财物共计3558.3万元,这其中,刘铁男自己直接涉案的才104万,大部分都是儿子收受。时间跨度长达10年,十年前,刘德成也才是个21岁的毛头小子。
这算是“坑爹”?还是“被爹坑”?
二要立。十八大以来,中央陆续在地方试点“裸官”处理,要不让移民外国的老婆孩子回国,要么辞掉公职,这在当时也是舆论的焦点。而今年5月,上海开始试点,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的经商办企业,很明显是对一年前中纪委的《关于省、地两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个人经商办企业的具体规定(试行)》的一个细化和深化。
上海的规定当然更细,细到每一个领导岗位,而且除了二十多年来反复提到的“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之外,还特意加了“子女及其配偶”,也就是说,这个规定还包括了女婿、媳妇。而在去年巡视组对上海的巡视意见中,赫然一句:“少数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在其管辖范围内经商办企业,群众对个别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倚仗其权力谋取巨额利益反映强烈”。
所以,痛定思痛。
当然,除了上海市领导干部感到压力山大外,其他党员领导干部也普遍感受到了一个“严”字。就拿今年的领导干部个人事项填报来说,填报事项比往年多了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而且对配偶、子女持有的股票都要一一罗列,登记造册。如果有所隐瞒,或有出入,提拔?对不起,缓缓,甚至没戏。这个有不少领导干部已经吃到了苦头。
三要领导带头。这个不必多说,今天的会议通稿中,有一段表述,岛叔偷个懒,抄下来就明白:“会议强调,中央政治局担负着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航船方向、统筹协调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组织应对国内外重大矛盾风险的重要职责,要成为‘三严三实’的表率。中央政治局的通知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不只是个人的事,而是党和国家的事、人民的事、全局的事,必须模范遵守党章,在‘三严三实’上有更高标准,努力成为高水平的马克思主义政治家。”
有待完善
不过,管好“身边人”一直是个大难题,尤其是涉及经济利益,动人奶酪,更是掣肘多多。
比如,公职人员的哪些亲属经商需有限制?目前的规定仅是禁止公职人员直系亲属,即配偶、父母、子女,对旁系亲属在其职权管辖范围内经商则没有限制。同时,公职人员互惠亲属的现象突出,比如A领导的子女在B领导的辖区做生意,B领导的子女在A领导辖区开企业,两家互利互惠。还有身边工作人员经商问题怎么管?
另外,这几年党内的规章制度更新较快,但法律层面的修订尚有迟缓。
比如,现行法律对公职人员亲属及相关人员能否从事营利性行为并无直接规定。2005年通过的《公务员法》只规定:公务员不得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同时规定了公务员因亲属关系而实行任职回避的问题。
2007年7月,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了受贿罪里面的“特定关系人”,指与国家工作人员有近亲属、情妇(夫)以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的人,这个意见是迄今为止对公职人员亲属及相关人员行为最严厉的处分规定,但仍然未涉及对公职人员亲属违法从事营利活动的法律规范。
当然,除了党内“自律”之外,社会监督的“他律”也有必要尝试,建立相应的信息公开制度,让监督无处不在。否则,如果公职人员本人不出问题,其亲属仍然能我行我素,这无疑会给一些白手套们“暗度陈仓”从事非法营利活动留下了可操作的空间。(侠客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