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昨天,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油品质量升级价格政策有关意见的通知》规定,青岛在完成车用汽柴油升级工作、统一使用“国5”标准汽柴油后,标准品柴油价格在“国4”标准上有所变化,非标准品柴油按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相应调整。至此,我省“国5”汽柴油价格已全部确定。
记者了解到,新标准自2015年12月30日24时起执行。其中,受私家车主关注的车用汽油价格,按此前公布的“国5”标准价格执行。根据规定,0号(国5)和-10号(国5)的最高零售价分别为5.24元/升和5.65元/升,在原有价格上分别上涨0.14元和0.15元。92号(原93号)和95号(原97号)汽油最高零售价分别为5.65元/升和6.07元/升,在原有价格上分别上涨0.13元和0.15元。
另据了解,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也将加强对成品油市场的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加强成品油市场动态和价格监测。(记者 薛飞)
“国5”油最新价格表
油品 原价 现价 涨幅
92号 5.52 5.65 0.13
95号 5.92 6.07 0.1
50号 5.10 5.24 0.14
—10 5.50 5.65 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