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海润水务在苏州路29号和莱芜一路36号贴出了“限时供水”通知,在当月24日,300多户居民被强制停水。“自来水公司派送水车为住户送水,居民们一天的生活用水全靠1个小时的盆接桶装,有的居民去居委会、街道接水。这种情况持续两个多月,马上要过年了,吃水难的状况该如何解决?”市民张女士通过党报热线(82863300)联系本报记者。
居民:限时送水 吃水成大难
苏州路29号和莱芜一路36号共有300余户居民,在周边墙上,贴着海润自来水集团的“限时供水公告”。告示称因拖欠水费、催缴无效,现根据《青岛市城市供水条例》第二十七条等相关条款规定,于2015年11月24日起实施限时供水。上午9点左右,楼院空地上已经有几户市民在等待送水,脸盆、塑料桶、矿泉水瓶,各种接水用具不一而足。
季女士住在苏州路29号院,每天拿着水桶来回跑。因为地属老城区,多数居民年龄偏大,腿脚不利索。水桶提不动的住户,只能推着小车,捆上水桶来回运水。“一个小时的接水时间,虽然接了好几趟,但这些水也就够洗菜做饭的,洗澡基本不用想,关键冲厕是个大难题。”季女士告诉记者,水不够用就去居委会、街道接水,大冷天,一群老弱病残抱着水桶,站在寒流来袭的马路上,就为吃口水,着实可怜。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周边居民告诉记者:“老城区管道老化,因为跑冒滴漏,居民家庭用水与海润水务的总表数有误差,水费迟迟不能按时上交,所以给停水了。”
海润水务:欠费51万元,管道跑漏水是关键
记者联系了海润水务集团,工作人员解释:“苏州路29号、莱芜一路36号两处为港务局自管宿舍,自2005年12月至2015年10月已累计拖欠水费51万元。期间,海润自来水集团以多种方式多次催交水费,包括发放催交水费通知,向所在街道居委会及居民代表通报,发放公告提醒告知,并设法联系产权单位港务局协调,始终无果。根据《青岛市城市供水条例》相关规定,经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无奈之下才采取此措施,于2015年11月24日依法对该处实施限时供水,限时供水期间于每日9时至10时提供临时用水。以期望欠费问题得到解决。”
该工作人员表示,老城区管道老化,之所以欠款数额巨大,自来水跑冒滴漏是关键。“十年之间,曾经多次向港务局、街道、居委会沟通协商,但无人理睬,致使问题越来越严重。”
港务局:314户其中295户产权已归业主所有
记者联系到青岛市港务局。相关工作人员回复:“港务局大院已经根据《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家委会向社区居委会转制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青政办发〔2002〕4 号文件),于2005年4月28日移交给社区居民委员会管理。原大院内共有21个楼座,分别于1953年、1965年建成,其中11号楼已经于2000年拆除,目前还剩余20个楼座共计314户。自从1996年开始出售房屋以来,已经有295户住户购买了房屋,已购房屋产权归住户所有。仅有19套房屋由于团结户等原因,不符合青岛市公房出售的条件,未进行出售。”
苏州路29号原先属于港务局的职工宿舍,314户住户,十年之前,295户已经陆续卖给他人,产权归业主所有,并移交居委会管理。对此,港务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前期协商,无论是水费催缴,还是管道改造,港务局承诺负担部分责任,因为产权移交,若水费全部由港务局负责,不太现实。”
十几年来,苏州路29号及莱芜一路36号的水费,成了三不管的问题。既没有相关部门牵头维修管道,制止跑冒滴漏,也没有职能部门牵头协商“一户一表”改造。如今,让老百姓平摊这50万元的水费,实在是力不从心。据相关部门透露,街道、海润水务、港务局及业主也曾经多次进行协商,但一直未达成一致。截止到发稿之时,对于记者的采访,江苏路街道办事处也未作出回应。
老城区这300余户居民何时能吃上水,本报将继续关注。(青岛日报/青报网记者 胡相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