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向人民和宪法作出庄严承诺 青岛昨首推宪法宣誓制度
昨日上午,八大关会议厅。10时50分,在与会的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注视下,新任命的市政府副市长张德平走向宣誓台,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庄严宣誓: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这是宪法宣誓制度实施以来,市人大常委会新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首次举行宪法宣誓仪式。面向宪法、右手举拳、诵读誓词,看似一个简单的仪式,但它却具有重要象征意义,彰显了我们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坚定决心。
“通过就职宣誓,向人民和宪法作出了庄严承诺。”张德平在宣誓后说,在今后履职尽责的过程中,会时时刻刻牢记宪法的要求和誓词的内容,兢兢业业,恪尽职守。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隋志强告诉记者,为了做好宪法宣誓仪式的组织实施工作,我市出台了《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宪法宣誓仪式组织实施细则》。根据细则,经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或者通过的国家工作人员,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包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市长、副市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以及市人大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等。(青岛日报/青报网记者 杨晓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