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 > 新闻中心> 综合新闻 > 正文

青岛自学驾考今起实施 这些事你得搞清楚

来源:青岛新闻网 作者:陈志伟 | 责任编辑:郑言 2016-03-29 09:20:07

    

    相关链接:

    自学直考流程指南

    (一)申请 市民申请自学直考时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在暂住地居住的还应提交居住证明);机动车驾驶人体检中心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车辆管理所在一日内审核证明资料,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6张一寸白底彩色照片;受理完毕后缴费,根据车管所制定的考试计划(暂定每周四)预约科目一考试。报名地点:原青岛市车管所驻地(北岭办公点);工作时间:上午9:00-11:45,下午1:30-5:30;咨询电话:66572693,66572696。

    (二)信息采集 自学人员通过科目一考试后,车辆管理所应当核发学习驾驶证明,查验并确认自学用车,填写《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审查自学人员、随车指导人员和自学用车所有人一同提交的以下证明、凭证:《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信息采集表》;自学人员和随车指导人员身份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随车指导人员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用车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自学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等相关保险凭证;自学用车加装安全辅助装置后的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符合条件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签注并免费发放学车专用标识。

    (三)考试 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应当重新预约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应当在十日后预约。申请人在场地和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规定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学习驾驶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在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分别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以及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科目一后,符合预约条件的自学人员可通过上述窗口先后受理预约科目二及科目三的考试,并凭预约凭证、身份证明(原件)到惜福镇考试中心进行科目二考试,考试时间为每周四。自学直考费用总计570元,科目一后10天可考科目二,科目一30天后可考科目三。

     报名自学直考 六步拿到驾照

    1.现场报名

    下月1日起可现场受理报名,目前我市尚未开通网上及电话受理渠道。

    2.科目一考试

    根据预约的时间,到惜福镇机动车驾驶人考训中心参加科目一考试。

    3.领自学标识

    科目一通过后,领取学习驾驶证明,确认自学用车,领取学车专用标识。

    4.自学训练

    在规定的路段上,在规定时间内训练。

    5.预约科目二、三考试

    到受理窗口预约科目二和科目三的考试。

    6.完成考试

    在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完成考试。

提示:支持← →箭头翻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