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4月8日讯 今天上午,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我市关于离境退税政策的相关信息。据介绍,经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公示,从4月1日起境外旅客在我市首批33家退税商店购物后,可享受离境退还增值税的政策。退税率为11%,退税币种为人民币。青岛流亭机场是目前我市唯一的离境退税口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作为我市离境退税唯一指定代理机构,在机场航站楼隔离区设立退税窗口,提供离境退税服务。
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欧盟主要成员国、澳大利亚、日本、韩国、新加坡、泰国等在内的50多个国家都实行了离境退税制度,均在吸引游客、刺激消费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离境退税可以降低游客的购物成本,尽管游客购买的产品在数量、金额上并不大,刺激出口的作用相对较小,但带来的综合经济效益巨大,能够极大推动旅游业的发展。
每年我市境外旅客约140多万人次,主要来源于日韩等亚洲国家。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可提升我市对外开放水平,有利于培育体现青岛地方特色的旅游商品品牌,优化商品品种,鼓励特色商品购物区建设,推动旅游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提高我市旅游影响力和城市知名度,并带动金融、物流、对外贸易等相关产业的发展。
与青岛同期实施离境退税的还有深圳、云南、陕西、江苏等省市,去年7月北京、上海率先试行这一制度。
青岛海关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为方便境外旅客办理退税,海关在青岛流亭国际机场出境办票大厅和隔离区内分别设立了旅客托运行李及手提行李两处离境退税业务海关验核点,境外旅客在出境时需要对所购物品退税的,应当主动向海关申报,并提交退税物品、退税商店提供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退税物品销售发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海关验核并签章后,凭相关资料向设在离境口岸隔离区内的退税代理机构申请办理增值税退税。
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境外离境退税需满足以下条件,即在我国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183天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同一境外旅客同一日在同一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金额达到500元人民币;退税物品尚未启用或消费;离境日距退税物品购买日不超过90天;所购退税物品由境外旅客本人随身携带或随行李托运出境。
旅客离境退税率为11%,退税计算方法为:应退增值税额=退税物品销售发票金额(含增值税)×退税率(11%)。在退税过程中,退税代理机构还需要收取2%手续费,所以实退增值税额为应退增值税减去手续费,境外旅客实际能够拿到的退税率为9%。退税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选择现金或银行转账,超过1万元的则由银行转账支付。
33家定点离境退税商店基本涵盖了我市所有大型商业骨干企业和旅游特色商品经营企业,包括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永旺东泰商业有限公司、青岛北方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维客集团崂山百货有限公司等青岛特产店,分布于市南、市北、李沧、黄岛、崂山、城阳、即墨、胶州、莱西等区市。目前全市离境定点退税商店已全部挂上标牌。(青岛新闻网记者 于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