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目前五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
单位按缴费基数的18%,低于此次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调整划线的20%,个人按缴费工资的8%。
工伤保险
单位按行业种类,行业基准费率分别为0.7%、1.2%、1.9%,各单位根据上年度的工伤发生情况,在对应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执行100%、120%和150%的标准,个人不缴纳。
医疗保险
单位按缴费基数的9%,个人按缴费工资的2%。
失业保险
单位按缴费基数的1%、个人按缴费工资的0.5%(农业户口个人不缴纳)。
生育保险
单位按缴费基数的1%,个人不缴纳。
原标题:“五险一金”要变 “四险一金”了
早报讯 “五险一金”要变 “四险一金”,精简后不会影响参保人待遇。昨日,据人社部网站消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财政部发布《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提出阶段性降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同时《通知》还明确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待国务院制定出台相关规定后统一组织实施。记者采访市人社局了解到,目前人社部正在谋划“四险一金”政策,包括社保费率降低在内,我市会根据国家和山东省要求及时执行新政策,目前尚未收到相关文件。
政策落地将及时执行
据了解,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本身个人是不缴费的,因此,调整企业缴费的部分只是统筹基金的积累有可能受到影响,而且目前已经降低费率的省份,都是社保基金结余较为充足的省份,不会影响参保人待遇。《通知》指出,从2016年5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20%的省(区、市),将单位缴费比例降至20%;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且2015年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高于9个月的省(区、市),可以阶段性将单位缴费比例降低至19%,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具体方案由各省(区、市)确定。
虽然山东社保费率的调整办法尚未出台,但降低缴费费率、合并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都属于国家顶层制度设计,我省正在制定相关政策。按照人社部的要求,从2016年5月1日起,失业保险总费率在2015年已降低1个百分点基础上可以阶段性降至1%-1.5%,其中个人费率不超过0.5%,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具体方案由各省(区、市)确定。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目前青岛尚未收到保险合并和降低社保缴费费率正式文件,政策正式落地后,青岛将及时执行。
根据省人社厅公布的社保数据,截至2015年6月底,我省的社保基金累计节余3550亿元,位列全国第四。其中企业养老保险节余1933亿,在全国列第六位。目前山东的养老保险企业缴费比例为18%,在全国来看属于较低水平。
我市曾降低社保费率
近年来,青岛曾对“五险”费率适当下调,减轻企业和职工的负担。2013年7月,青岛下调失业保险缴费率50%,单位费率由2%降至现在的1%,政策出台后,惠及当时全市7.5万户参保单位和170余万名在岗职工,2013年度青岛市减少失业保险征缴金额7.1亿元,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参保单位缴费负担。
2015年10月1日,青岛市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分类行业基准费率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规定的行业分类,一类至八类分别按照该行业用人单位工资总额(机关事业单位缴费基数为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0.2%、0.4%、0.7%、0.9%、1.1%、1.3%、1.6%、1.9%执行。调整涉及用人单位(含机关事业单位)90960户,参保人数216.2万人。通过这次费率调整,本市工伤保险平均缴费费率整体下降0.33%,降幅达33%,仅2016年就可为用人单位减轻负担2.74亿元。
除了失业和工伤两项保险,“五险”中对企业压力最大的是养老保险缴费。青岛在国内率先降低养老保险缴费费率,为减轻企业的缴费压力,3年前青岛市将养老保险20%的缴纳比例减为18%,调整后,青岛市养老账户一年就少了18亿元。
(记者 陈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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