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交急刹车 赔了一万九
晚报讯 市民崔女士上公交车,打卡后还未来得及坐下,突然车辆急刹车,崔女士被摔倒在车厢内,手上的镯子也顺势摔在地上,碎成两截。崔女士将巴士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索要3万元赔偿款。近日,黄岛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巴士公司除承担崔女士的医疗赔偿外,还要为损坏的镯子赔偿1万6千余元。
今年1月一天下午3时,巴士公司司机丁某驾驶公交车沿汽车总站院内由西向北左转弯时突然刹车,崔女士在公交车内站立,致崔女士摔倒在公交车上,造成崔女士受伤,并且崔女士所带手镯也因摔倒受到损坏。该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丁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崔女士不负事故责任。事故发生后,崔女士被紧急送往医院检查,经查验伤情无需住院,但镯子的损坏令她很是生气,多次找到巴士公司商讨赔偿问题,却始终没能达成一致意见。多番争执无果后,崔女士将巴士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药费163.84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手镯损失30000元。
经法院主持,双方对手镯品质以及价格进行鉴定和评估,鉴定结果为16050元,崔女士为此支出鉴定评估费3000元。巴士公司认为,司机紧急刹车,崔女士没有站稳扶好也有责任。法院经审理认为,崔女士乘坐公交车,崔女士与承运人之间的客运合同关系依法成立,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或通常运输路线安全将原告送达目的地,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据此,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巴士公司赔偿崔女士因本次事故造成的损失医疗费、翡翠玉镯、鉴定费等共1.9万余元。
(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赵黎 于波 通讯员 丁德振 刘茂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