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一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全面启动,已组建8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分赴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江西、河南、广西、云南、宁夏等8个省区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中国环境保护部19日表示,截至7月19日,8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已全部完成督察进驻。
环境保护部官员表示,8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分别由陆浩、杨松、吴新雄、李家祥、王万宾、姜伟新、贾治邦、蒋巨峰等担任,分赴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江西、河南、广西、云南、宁夏等8个省区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据介绍,中国8个省区督察工作动员会分别在各自省会级城市召开。动员会上,各位组长强调,环境保护督察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通过督察,重点了解省级党委和政府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情况,推动被督察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促进绿色发展。8个省区的党委书记王君、王宪魁、李强、鹿心社、谢伏瞻、彭清华、李纪恒、李建华等均作了表态讲话,要求所在省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全力做好督察配合,确保督察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强调,在具体督察中,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盯住中央高度关注、民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重点检查环境质量呈现恶化趋势的区域流域及整治情况;重点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重点了解地方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严格责任追究等情况。
7月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专门组织召开会议,对做好今年第一批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确保中共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地生根,确保有力有序有效高质量完成第一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根据安排,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左右。此前,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已对河北省开展了督察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