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10月12日讯(记者 朱颖 通讯员 邢丽)日前,国家环境保护部发布公告,授予全国40个市、县、区“国家生态市、县、区”称号,黄岛区、城阳区榜上有名,同时也是我市首获此殊荣的区市。
“国家生态县(市、区)”由环境保护部考核、公示、审定、命名表彰,考核指标包括5项基本条件和22项建设指标,涵盖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社会进步等各个方面。
“国家生态市、县、区”称号反映了一个地区在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成就,代表着一个地区践行绿色发展、实现保护与发展双赢的品牌象征。
此次获得殊荣的黄岛区、城阳区,自2005年正式启动国家生态区建设工作,2007年11月两区国家生态区创建工作通过了省级考核,2011年两区获省级生态区命名,国家生态区建设2014年通过技术评估、2015年通过考核验收。
多年来,两区坚持把国家生态区创建工作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民生改善的重要途径,全面实施“生态立区”战略,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黄岛区将“生态优先战略”确定为新区发展“六大战略”之一,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48%,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28平方米,城乡环卫一体化实现全覆盖,居民幸福指数大幅提高。
城阳全区4个涉农街道全部通过国家生态街道考核验收,建成省级、市级生态社区59个,省级、市级环境友好单位108个,以社区中心为载体的“15分钟便民服务圈”被青岛市委市政府确定为“青岛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