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二:实习期酒驾上高速,驾证被注销
2016年8月15日下午4时30分许,交警青平高速公路大队在青新高速即墨西收费站依法例行查车时,一辆小型车辆进入民警视野。现场检查中驾驶员代某某一开车窗,一股刺鼻的酒味弥漫整个车厢,有酒驾嫌疑。
面对警方问询,驾驶员代某某谎称没带驾证,民警又请其出示身份证件,核实代某的身份,代某某看无法抵赖了,才不情愿地拿出驾证。经查验,代某某2016年4月25日刚考出驾照,还不到4个月,尚在实习期。民警对代某某进行酒精呼气检测,酒精含量达到29mg/100ml,属酒后驾车。
经了解,代某某单独驾车与朋友汇合一起吃午饭,喝了几瓶啤酒,在回家途中考虑上高速更快更方便,没想到刚到高速口就被查了,代某某后悔不已。
根据法律规定,代某某将因酒后驾驶面临罚款2000元、记12分、暂扣驾证6个月的处罚。
因实习期被记满12分,代某某驾驶证被依法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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