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二:污损号牌+酒后驾驶 一次记24分
11月1日下午3时左右,市南大队隧道中队民警在巡逻途中发现一辆污损号牌机动车,在处置交通违法过程中,又发现驾驶人属酒后驾驶,驾驶人张某某被一次记24分。
1日下午,市南大队隧道中队民警发现一辆灰色东南牌轿车车牌有异样,于是民警对该车及驾驶人张某某拦停检查。民警发现,车辆前后牌被折断、最后两位数缺失。
民警将驾驶人带到中队进行进一步处理,在处理过程中,民警闻到一股酒味,并质疑该车驾驶人有酒后驾驶的嫌疑,但驾驶人张某某矢口否认。
经酒精测试仪测定,张某某乙醇含量达到25mg/100ml,属酒后驾驶。张某某因为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将被处于1000元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记12分,同时,因为污损号牌将被处于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
驾驶人张某某将要在暂扣期满后。再次进行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的考试,合格后方可取得合法驾驶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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