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青岛交警第39批部分查处酒司机曝光名单
青岛新闻网12月6日讯 (记者 陈志伟 通讯员 栾心龙)今天,青岛市公安交警部门实名曝光了今年第39批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驾驶人。此次曝光的40名“酒司机”是近期交警市南大队查获的。公安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道路交通的安全,为了广大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危,公安交警部门将把严查酒驾作为一项长期坚持的工作,坚定不移地查下去,坚决打击酒驾违法和醉驾犯罪行为。
案例一:全国交通安全日夜查,5名酒司机撞“枪口”
12月2日是第十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李沧交警出动警车4辆,拿下5名酒司机。
12月2日晚21时30分,李沧交警在永平路邢台路设岗开展夜查,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车辆距整治点50米处,突然拐进小区,民警立刻用对讲机呼叫埋伏在小区里的协警进行拦截。拦截后该驾驶员情绪非常激动,一直辩解。
经酒精呼吸测试仪测试,驾驶员于某的血液酒精含量为65.6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同时他也将面临罚款1000元、记满12分、吊销驾驶证6个月的严重处罚。
22时10分,一辆银色别克牌轿车沿黑龙江中路由南向北至规划六号线路口,看到民警路查时左右躲闪,民警立即将其控制,例行检查时发现其满身酒气,民警随即对其教育并对其进行毒、酒同测。经测试,其呼吸中酒精含量7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22时30分,一辆银灰长城牌轿车沿黑龙江中路由南向北至规划六号线路口,看到民警路查时躲闪,民警例行检查时发现其满身酒气,立即将其控制。民警随即对其教育并对其进行毒、酒同测。经测试,其呼吸中酒精含量79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其违法行为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当事人对自己的行为十分后悔,等待他的将是严厉的处罚。
21时38分许一辆白色奥迪牌轿车沿金水路东向西方向行驶至金水路与枣园路口检查点,民警对该车驾驶员进行例行性检查,发现驾驶人张某有酒味,现场呼气测试酒精含量为56.0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发现该驾驶员竟然为代驾人员,将通知相关部门。他将被处以罚款1000元、记满12分、驾驶证被暂扣6个月和驾驶证由A2降到B1B2的严厉处罚。
12月2日晚22时40分,民警在金水路与枣园路口设置夜查岗位,22时7分,王某驾驶黄色大众牌轿车沿金水路东向西至路口,执勤民警对其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王某身上有一股比较重的酒气,现场对其进行酒精测试,其呼气测试酒精含量47.3mg/100ml。
案例二:酒后、无证开车上高速
12月4日下午4时许,潍莱高速交警大队民警在青新高速公路平度南收费站设立检查点,对往来车辆进行检查,在检查一辆白色SUV汽车时,驾驶员显得格外紧张,说话支支吾吾,当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行车证时,驾驶员无法提供。并且在与驾驶员交流过程中,闻到驾驶员说话带酒气,随即对驾驶员进行了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50mg/100ml,属酒后驾驶。在对驾驶员身份进一步核实过程中发现无驾驶证信息,属于无证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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