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青岛市农村新型社区和美丽乡村发展规划(2015—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日前正式印发实施,这标志着事关青岛未来城乡发展格局的城市总体规划、新型城镇化规划、农村新型社区和美丽乡村规划全部编制完成。根据《规划》,到2030年,青岛市域范围内6056个农村居民点,将发展形成城镇社区510个、农村新型社区578个和特色村290个。
“在青岛市未来的空间格局基础上,根据不同的功能以及发展方向,未来乡村可以分为城镇型社区、农村新型社区和特色村三种发展类型,根据村庄发展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发展引导。”市农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据介绍,《规划》构建了农村新型社区和美丽乡村等两大建设指引体系,强化产业支撑、建筑风貌与生态保护、保障措施等三大支持体系,提出近期实施的精准脱贫、产业支撑、农村社区服务规范化、基础设施保障、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等行动计划。
《规划》明确,未来15年,青岛将以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为主线,到2030年,市域范围内6056个农村居民点,将发展形成城镇社区510个,农村新型社区578个,特色村290个。打造各具特色的城镇型社区。到2030年,规划形成510个城镇型社区,融合村庄2424个,主要分布在中心城区、10个次中心城市规划建成区和35个特色镇驻地。综合考虑人口、经济、基础设施、交通、自然、文化趋同等因素,科学布局规划农村新型社区。
到2030年,全市共规划形成农村新型社区578个,融合现状自然村居3632个,主要分布在镇驻地的以下农村地区。规划打造历史文化特色村103个、自然风光特色村97个、产业发展特色村90个,主要分布在具有自然景观、历史人文、乡土特色、乡愁记忆特色的农业发展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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