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阅读一>>>>停车场建设相关要求
停车场形式选择
“十三五”期间公共停车场形式的选择应充分利用城市土地资源,集约用地。应重视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宜结合城市广场、体育场馆等设施修建地下停车库;在停车需求较大的区域,宜建设地上、地下停车库和机械式停车库。
停车场设施组成
停车设施的必要组成部分包括停车基本设施、建筑设备、安全防护与环境保护设施,此外,可以根据停车设施的规模及功能要求选择管理设施和服务设施。
电动汽车充电设施
“十三五”期间公共停车场应按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配置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充电基础设施与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20%。充电设施建设应符合国家和地方充电设施建设标准和设计规范。
停车换乘设施
“十三五”期间与地铁站相结合建设的停车换乘设施,宜享受停车收费优惠补贴。停车换乘实施应以与其他用地综合使用为主,确实不具备用地综合使用条件的可采取独立占地形式,且应考虑立体建设。
停车设施的平面布置要求
“十三五”期间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停车设施的交通组织应安全、便捷、顺畅。允许车辆通过和停放的区域,应满足车辆行驶和停放的要求,面层应平整、防滑、耐磨。应有交通标识引导系统和交通安全设施。车辆能够到达的区域应有照明设施和排水系统。宜根据需要设置停车诱导系统、电子收费系统、监控系统和广播系统等。应合理安排停车位与绿化的比例,宜建设成绿化型停车场。
停车设施的安全防护要求
“十三五”期间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应设置有效的预防和救灾设施,行车坡道应根据需要采取防雪、防滑等措施。停车库、场的抗震、防雷、防火设计分别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应考虑对周边建筑的安全、消防、噪声、震动和景观影响。采用的机电设备应质量可靠、技术合理,对有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设备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停车设施的交通工程设施要求
应根据设施类型、建设规模等设置交通工程设施。交通工程设施可分为交通管理设施与交通安全设施。交通管理设施包括标志、标线、信息系统和运行监控系统等;交通安全设施包括护栏、隔离设施、防撞设施等。
延伸阅读二>>>>停车场建设模式
独立选址建设的公共停车场
依据停车场规划或建设计划独立选址建设的公共停车场,作为公共停车场的主体,需通过政府的示范带动和社会广泛参与来保障其建设和运营。为加快此类公共停车场的建设,建议给予用地划拨、城市建设规费减免、停车场建设资金补助、商业补偿、停车场经营环境优化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利用公共用地地下空间建设的公共停车场
充分利用广场、公园、绿地、道路、人防工程、学校操场等地下空间建设公共停车场,最大程度利用土地资源,将有效增加公共停车泊位供应。此类公共停车场可实施市场化方式进行投资建设,建议给予审批流程、土地供应、商业补偿等方面的政策扶持。
利用现状地面停车场立体化改造的公共停车场
对于现状已形成的公共停车场,进行集约化的立体改造,建设为机械式停车塔(库),增加泊位供应,最大限度地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可实施市场化方式进行投资建设,并建议给予审批流程、土地供应、商业补偿等方面的政策扶持。
企事业单位、居住小区、个人利用自有出让地建设的公共停车场
对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个人利用自有出让土地建设停车设施,规划部门要充分考虑停车需求的合理性,办理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等规划调整手续。相关部门分层办理规划和土地手续,投资建设主体依据相关规定取得停车设施的产权。利用既有居住小区、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医院、商业、办公等已出让用地上的闲置土地进行插建、增建立体停车场并对外开放,可实施市场化方式进行投资建设。同时,已建小区或单位利用自由用地建设的立体公共停车场并对外开放的,建议给予与按规划实施公共停车场同标准的资金补助,并在审批流程、土地供应、商业补偿、经营权、规费减免等方面进行政策鼓励。
配建停车场超出配建标准并对外开放的公共停车场
鼓励城市中心区、商业区、交通枢纽点及城市干道两侧的项目超额配建停车场并对外开放,缓解项目周边现有停车矛盾。对于超出项目配建停车场配建标准且对外开放的停车泊位,建议给予停车场建设资金补助等方面的优惠。
利用大型地下工程施工竖井改造的公共停车场
地铁、地下道路等大型地下工程施工竖井的改造利用为增加停车供应和电动车租赁及充电设施布局提供可能。同时,地铁施工竖井改造的公共停车场将与地铁交通形成便捷的 P+R 出行模式,引导小汽车停车换乘,减少道路负担。同时,有助于完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布局,保障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
探索围绕地铁等大型地下工程施工竖井完善公共服务功能的方法,是一种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创新模式,有助于促进停车产业和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推广应用价值。对于大型地下工程施工竖井再利用项目,建议给予简化审批流程、土地供应、商业补偿、经营权、规费减免等方面进行政策鼓励,推动项目运作。
利用待建土地等场所建设的临时公共停车场
各区人民政府可以组织相关单位利用政府储备用地、待建土地、空闲厂区、边角空地、符合条件的高架桥底等场所,设置临时停车场。利用政府储备用地建设的停车场,不得影响正常土地供应。
现状配建或自用停车场进行共享利用的公共停车场
为提高现有停车资源的利用率,建议采用经济手段鼓励配建停车场和私有停车场对外开放,允许对外开放的停车场按照相关规定收取一定的费用,并在税收等方面给予一定优惠。同时,鼓励错时停车,鼓励居住区白天向商业、办公场所开放,夜间居住区车辆停放至周围的商业、办公配建停车场库,错时利用停车资源。采取错时停车等方式向社会提供有偿停车服务,收益可用于支付有关人工、设施维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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