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1月6日讯(记者 朱颖)青岛新闻网记者今天下午从市城乡建委获悉,截至2016年12月23日,2016年全市共签订房屋征收协议60538户,已全面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自2013年起,青岛每年都将棚改项目列为向市民承诺必须完成的“市办实事”。2013年-2015年,全市已完成棚户区改造7.3万户。2016年我市承担国家、省棚户区改造任务60522户,较2015年增加了67%,改造任务量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排名第一。
截至2016年12月23日,全市共签订房屋征收协议60538户,已全面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其中,货币化安置协议3.59万户,占年度计划总数的59%,全面实现了国务院要求货币化安置率达50%的目标,实物安置协议2.46万户。已有41个棚改安置住房工程开工建设,共规划建设安置住房4.04万套,共完成年度开工任务7.6万套(户),占年度计划的126%。
2016年,针对我市主城区棚户区改造中出现的资金筹措困难、腾空房屋和土地得不到及时处置、安置房与商品房结合渠道不畅通、代管房屋征收难等一系列问题,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主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统一解决了群众极为关注的问题。同时,积极探索实施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新模式,2016年4月,我市出台了《推进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工作实施办法》,成为国内最早实施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副省级城市。
自2013年以来,青岛市委、市政府陆续出台了包括指导性意见和配套文件在内的13个法规政策文件,系统地构筑了棚改法规政策体系。按照“融、补、返、免、投”的思路,市区两级财政积极筹措棚户区改造特别是货币化安置资金(融,即向国开行、农发行申请棚户区改造专项融资贷款;补,即积极争取中央棚户区改造专项财政补贴;返,即市政府向各区返还相关市级收益;免,即棚户区改造项目免收相关税费;投,即市区财政每年拿出“真金白银”投入棚户区改造)。
从2013年起至今,全市累计获得金融机构棚改融资授信695.9亿元,已累计发放融资贷款419.56亿元。为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市城乡建设、财政、审计、国家开发银行多次对各区、市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做到了专款专用。
黄岛区郑戈庄棚改项目
黄岛区周家夼高家台棚改项目
李沧区刘家下河棚改项目
李沧区刘家下河棚改项目
提示:支持← →箭头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