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2月15日讯(记者 孙志文 通讯员 王丽娜) 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基层是高校毕业生成长成才的重要平台。今天,青岛新闻网记者从青岛市人社局获悉,我市已于近期出台《关于开发大学生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字〔2016〕86号)(以下简称“通知”),计划从2017年开始,用5年时间,招聘一定数量的高校毕业生安排到基层服务岗位从事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工作。大学生基层服务岗位主要指市或区市街道 (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社区 (村)等基层服务岗位。
据了解,通知指出的招聘对象为毕业3年内未实现就业的青岛生源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岗位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竞争择优、定岗定位的办法。招聘程序包括征集岗位信息、发布招聘公告、组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对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由承接主体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经岗前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其中派遣期内本市户籍城镇零就业家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记者了解到,大学生基层服务岗位实行劳动合同管理 (属企业用工性质),服务期限最长为3年。由承接主体(一般为具有良好社会信誉的人力资源公司或劳动事务代理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试用期为3个月。由各级“三支一扶”办公室会同用工单位和承接主体具体管理,市“三支一扶”办公室负责指导和协调。
同时,在待遇方面,对基层服务人员应发补贴按不低于青岛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的80%,并按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市级开发使用的大学生基层服务岗位,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由市财政承担。各区市开发使用的大学生基层服务岗位,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由区市财政承担。
对于从事基层服务工作大学生的去向,通知指出,服务期满3年、考核合格的基层服务人员,可通过社会自主择业或创业,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指导、岗位推荐等就业创业服务,离岗前可免费参加一次政府补贴的综合职业能力培训。其中,在各区市街道 (乡镇)、社区 (村)大学生基层服务岗位服务期满,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试用(见习)期期间可直接执行转正定级工资待遇;试用(见习)期期满合格后,按所任(聘)职务(岗位)比照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